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2505-93
有机硫加氢催化剂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T201、T(T)203型
有机硫加氢催化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
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合成氨、制氢及合成中醇装置内原料气(油)中有机硫加氢的T201、T(T)203
型有机硫加氢催化剂及其它同类有机琉加氢催化剂。
2引用标准
GB191包装贮存图示标志
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HG/T2514
有机硫加氢催化剂试验方法HG/T2515.
有机硫加氢催化剂活性组份分析方法3技术要求
3.1产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组成列于表
表1主要物理性质和化学组成
兰灰色条状
物理性质
规格,mm
堆密度,kg/L
0.65~0.90
0,%
活性组份
Moo,, %
32技术指标
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下,有机硫加氢催化剂产品质量必须达到表2所列技术指标
表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名称
指
噻吩转化率,%
径向抗压碎强度均值,N/cm
磨耗率,%
≤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3-09-09批准
1994-07-01实施
HG2505-93
4试验方法
有机硫加氢催化剂的活性,颗料径向抗压碎强度、磨耗率的测定按照HG/T2514进行
钻钾分析按照G/T2515进行
5.检验规则
5.1本标准系列产品的质量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每次检验产品的总量不超过10t,生
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
5.2产品检验的样品,由质量检验部门专人负责,按照GB/T6678的规定随机取样。取样单元数
按产品包装桶总单元数立方根的三倍开桶取样,即3N(N为总桶数)如遇小数时进为整数,开桶
数不少于10桶。从打开的桶中取出大约3L的样品,经充分混合均匀,以缩分法分为实验室样品、
备考样品和存样,将其分别装入样品胍内密封,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代表量、采
样目期、采样入等。其中存样需保存一年以备査核。
5.3产品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对有关检测装置、仪器、仪表、化学试剂等进行检
查,再重新检验,若检验仍不合格,允许按本标准的5.2条重新加倍取样,按第4章规定的检验方法
重新检验,若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5.4儒方有权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进行复验,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请有
关单位仲裁。
5,5本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作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3.2技术指标为出厂检验项目。在正常情况
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5.6本标淮检测结果采用修约后的数值与标准规定的数值进行比较,以翔定检验结果是否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地存
6.1包装桶为淡兰色并刷有牢固的标志、包括催化剂型号、名称、批号、净重(kg)、商标、生产
厂名称,并醒目标出GB191中规定的“怕湿"、“禁止滚翻”标志图。
6.2本产品用内衬有密封塑料袋的帙桶包装,包装时应注意密封,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内容
包括型号、名称、毛重、净重、生产厂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
6.3运输装卸时,严禁摔滚和撞击。运输中要有防雨设施
6.4包装好的产品应贮存在干燥的仓库内,严防污染和受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捉出
本标准由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化肥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续、牛秀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