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福建省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杭教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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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上杭县教育局文件
杭教〔2012〕79号
签发:王如信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福建省中小学生
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中心校),县直各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福建省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岩市教研[2012]11号)精神,现就组织我县中小学生参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加强对活动的组织,认真制订计划,积极动员、组织本校的中小学生参与活动,以激发广大青少年学习、探索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兴趣,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
二、参赛对象:普通中小学(含职校)在校生。
三、参赛活动主题:探索创新,快乐成长(参见www.fjber.com 和www.fj5461.org.cn)。
四、参评作品于2012年3月25日前上报至县高中教研室(dms825@sohu.com)。城区学校至少报5件以上。
五、评奖方法:县根据学段组和类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指导老师。并推荐上送省市参评。
附件:第十三届福建省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指南
上杭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生 电脑制作 活动 通知
抄 送:本局有关股站室,领导,存档。
打字:陈晓芳 校对:阙耀能
附件:??????????????????????????????
福建省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活动指南表
目 录
一、人员范围
二、项目设置
三、“评选类项目”项目设置、相关要求、评比指标及办法
附表1:“评选类项目”省级推荐作品名单
附表2:“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附表3:“评选类项目”作品创作说明
一、人员范围
全国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项目设置
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电脑活动”)内容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类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类项目”)。
根据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电脑活动”按学段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分别设置评选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
三、“评选类项目”项目设置、相关要求、评比指标及办法
(一)“评选类项目”是指使用计算机创作、设计、制作的数字化作品。项目设置为:
小学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微博英语创作
初中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微博英语创作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和三维,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计算机程序设计、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
(二)相关要求
1.活动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品形态界定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不得超过五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
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应反映“校讯通”应用服务(相关信息见活动网站),作品容量在5MB以内。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2)电脑艺术设计
运用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用电脑原创设计制作完成的系列作品并不超过六幅。可以是:商标及符号标志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和工业产品设计(各类作品形态界定见附件六)。
作品要表达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体现创作者的设计理念。
作品应强调对艺术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三大基本元素的综合表现能力。
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
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和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
(3)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原创动画角色和场景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作品。
其中高中组按照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分别设组。利用三维制作软件(如3D Max、Maya、Lightwave等)进行创作的动画属电脑动画(三维)组作品。三维动画作品中如需嵌入二维动画影象,播放时长不得超过20秒。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应反映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相关文件见活动网站)。作品表现手法不限。
二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4)网页设计制作
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作品。
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交互性和共享性的特征;内容要紧密结合作者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
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显示屏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美观。
作品(非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5)计算机程序设计
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软件。可以是管理系统类软件、工具类软件、辅助学习类软件和益智游戏类软件等。
作品要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贴近作者学习生活、并可为社会应用和科技创新服务。
作品需编译成可执行程序,原则上应配有相应的安装和卸载程序,应能实现顺利、直接地安装和运行,根据需要可选择提交程序的流程图和操作使用说明(帮助文档)。
(6)手机动漫创作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使用角色、色彩、场景、动作、音效、叙事等动漫艺术语言完成的、并适合在手机终端播放的动漫作品。包括手机多格漫画(连续播放四格以上)和手机动画。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和场景要求原创,可用漫画或写实艺术等手法来体现主题内容。
提交的播放文件格式为SWF、3GP、 MPG、AVI或MOV。应提交两份文件:一份为播放文件,分辨率为240×32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MB;一份为原始文件,分辨率不小于720×576像素。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7)微博英语创作(另行通知见电脑活动网站)。
3.作品制作
(1)中小学生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学生完成作品制作。
(2)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2人,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3)作品中不能以链接网站或其他网页的内容作为作品的内容。
(4)网页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英文小写字母。
4.作品报送
(1)普通作品以省为单位报送,每省限额报送70件(小学组20件,初中、高中组各25件,包括“健康教育”主题动画作品5件)作品参加全国评比。请于2012年4月11—18日期间登录“电脑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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