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部分規定修正草案總說明
為落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揭示之保障消貴者及尊重弱
勢者權益設置宗旨,增訂汽機車無線防盗器丶植入式醫療通訉服務器
材及視障輔助通訊器材技術規格,以維護電波秩序及確保使用者安
全;另為因應科技之迅速發展及美國聯邦通訉委員會(FCC)相關技術
規範之更新,修正部分規定,其修正重點分述如下
增訂汽機車無線防盜器丶視暲輔助通訊器材及植入式醫療通訊服
務器材技術規格
為因應科技之迅速發展及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相關技術
規範之更新,修正部分章節
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9.上表規定之電場強度?發射頻2.9.上表規定之電場強度?頻率在1.現行第5.14節之
率在9-90kHz千赫(kHz)い
9-90kHz千赫(kHz)、110-490規定已移至
110-490千赫(kHz)以及1000「千赫(kHz)以及1000光赫
5.15.2節
兆赫(MHz)以上者?其量測應以(MHz)以上之發射?其量測以平2.第5.12節已移至
平均值檢波器為基準?且應符合均值檢波嚣為基準,且須符合第5.14節
第5.15.2節之規定;其他發射頻5.14節之規定氵其他頻率之發「爱修正對應之章
率應以 CISPR準峰值
射,應以 CISPR準峰值
節
( quasi-peak)检波器測量;非以( quasi-peak)檢波器測量氵非以
上表所指定之距離測量時?應符上表所指定之距離測量時須符合
合第5.5節之規定?輻射發射之』第5.5節之規定?而輻射發射之
量測頻率範應符合第5.14節之量測頻率範团須符合第5.12節
規定。
之規定。
10(4)發射頻率應符合低功率電2.10(4)低功電波輻射性電機管低功率電波輻射性
波幅射性電機管理辦法第十ニ「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電機管理辦法己於
條、第十四條等條文
二十條等條文
93年3月22日修?,
其條文順序巳變
更,爰配合修正對應
之條文
11低功率射頻電機之收丶發信機2.11低功率射頻電機之收發信機同意接收機得接收
為成套銷售者?收?發信機應一」為成套納售者?收い?發信機應一第2.7節所列之頻
併送審或提供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併送審或提供經型式認證合格之率,但不得解調第
對應收、發信機之送審資料氵收」對應收?發信機之送審資料氵收12.7節所列之頻率
信機之輻射電場強度不得超過第信機之輻射電場強度不得超過第
2.8節之發射規定,且不得解調2.8節之發射規定,且不得接
第2.7節所列之頻率
收丶解調第2.7節所列之頻率
3.4.1器材型式:周邊防護統3.4.1器材型式:周邊防護条統1.3.4.1章節中有關
(Perimeter protection
(Perimeter protection
「其他任何發射型
systems)
systems)和其他任何發射型式之「式之器材」規定與
器材。
3.4.3章節內容相
同,且易造成法規
(3)主波發射:(採用平均值檢測(3)主波發射:(採用平均值檢測適用之混淆?爱删刪
儀量測)
儀量測)
(3.1)周邊防護条统:距3公尺(3.1)周邊防護系統:距3公尺2.另(3.2)亦配合
處其主波電場強度不得
處其主波電場強度不得刑除
超過500微伏/公尺(以
超過500殺伏/公尺(
V/m)
V/m)
(3.2)其他任何發射型式之器
材:距3公尺處其主波
電場強度不得超過100
微伏/公尺(V/m)o
3.4.2器材型式:間歌性或周期性3.4.2器材型式:問歌性或周期性83.4.2(3)章節內容
( periodic)發射之器材
( periodic)發射之器材。
奥3.4.2(6)章節重
(3)作業使用頻率於
(3)在40.6-40.70兆赫(MHz)複,爰删除。
40.66-40.70兆赫(MHz)間
間作業者,其發射頻寬限於
者,其發射頻寬限於該頻帶
該頻带範圍內,且在正常供
範圍內且於正常供應電壓
應電壓下”溫度在攝氏零下
下,溫度在攝氏零下20度至
二十度至攝氏五十度間變
攝氏50度間變化;及在攝氏
化;及在攝氏二十度時,供
20度時,供應電壓在額定值
應電壓在額定值之±15%內變
之±15%內變化時,頻率容許
化時,頻率容許差度應維持
差度應維持在主波頻率之±
在主波頻率之±0.01%以內
0.01%以内。器材以電池供電
器材以電池供電者,應以新
者,應以新電池測試,並須
電池測試,並須符合第5.17
符合第5.17節之要求
節之要求
6)工作頻率在40.66-40.70兆
赫(MHz)者?其頻率容許差
度?應維持在主波頻率之土
0.01%以內在正常供應壓
下”温度在氏下ニ十度
至氏五十度間變化;及在
攝氏二十度下,供應電壓在
額定値之±15%內變化時。以
電池作業者,感以新電池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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