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力帆微车2010年度
广告及公关全案代理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
招标书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招标项目说明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
第五章
评标标准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致: 公司
力帆汽车为提升品牌形象,特诚招有行业背景,具有专业水准的广告全案公司同力帆汽车合作。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力帆微车2010年度广告及公关全案代理项目
2.消息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0日
3.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8日下午17时(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开标方式:参与竞标的广告公司代表当面讲解标书
5.开标评标时间:2009年12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楼新闻发布厅公开评标。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讲解标书(每家代表讲标时间不超过75分钟)
6.标书递交方式:参与竞标的广告公司将交标书邮寄或直接递交到力帆集团审计部
投标联系人:张和平
投标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张家湾60号力帆9楼审计部
联系电话:023-61663338 邮编:400037
传真号码:023-61663777转1008
7.招标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2号
联系电话:023-61883075 13072317209
传 真:023-61883007
E - mail:1142980319@qq.com
联 系 人:熊博(微车市场部)
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0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说明
一、背景资料介绍
(一)企业介绍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于1992年,尹明善等9人以20万元资金创业,历经17年艰苦奋斗,已迅速发展成为融科研开发、发动机、摩托车和汽车的生产、销售(包括出口)为主业,并投资金融于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
目前,力帆已有员工13200多人。力帆已七度入选中国企业500强,在重庆市民营企业50强中排名榜首,连续多年成为重庆市出口第一名。2008年,力帆上榜《福布斯》“中国顶尖企业榜”,并位居第88位,这是重庆企业首度登上该榜。
2008年,力帆实现销售收入125.89亿元人民币。产销发动机335.58万台,出口创汇5.6885亿美元,专利拥有量4448项,此三项指标居全国同行领先地位;产销摩托车177.7万辆,在全国同行中排名第三;产销汽车11.64万辆,产销通机36.88万台,是重庆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力帆的高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创新、出口和良好的信誉。
力帆汽车集团在国内拥有力帆乘用车公司(以轿车、商务车为主),力帆云南大理骏马有限公司(以货车、卡车为主)、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以微车、客车为主)三大汽车生产基地。
(二)产品介绍
力帆微车是重庆力帆即将推出的一款微客产品,其上市时间初步拟定在2010年初。
1、产品名:力帆丰顺(暂定)
2、产品设计理念:动力大微客
3、产品特点:超强装载、超强动力、超大空间、节油、环保。
4、产品量产时间初步定在2010年2月初。
5、产品技术参数
整车基本参数及配置
车型
基本型、标准型、舒适型
样车整备质量(kg)
1153
尺寸(mm)
4015×1600×1900
轴距(mm)
2525
满载质量(kg)
1753
最高车速(km/h)
143.9
发
动
机
型号
LF479Q5
型式
双顶置凸轮轴
排量(L)
1.299
最大功率(kw)/转速(r/min)
68/6000
最大扭矩(N·m)/转速(r/min)
113/3500-5000
变速箱
型式
5速手动
轮胎
型号
175/70R14
理论油耗(L/100Km)
5
6、产品照片 提供平面拍摄照片一套(请与微车组市场部熊博联系)
(三)2010年销售目标
2010年销售目标为3-5万辆。
(四)2010年广告宣传投入
2010年全年计划投入的广告宣传费用约2000-3000万元,此费用不包括经销商在政策规定内自己投入的广告费用。
(五)2010年全国上市节奏(暂定)
2010年2月-3月:四川、重庆;
2010年4月-5月:云南、贵州;
2010年5月-6月:广东、湖南;
2010年7月-8月:河南、山东、河北。
二、招标范围
本次投标内容包括:
1)市场推广策略
a.市场分析及定位
b.产品定位及传播策略
c.品牌定位
d.品牌核心价值
e.品牌传播口号
f.广告平面创意表现
g.TVC脚本
h.形象代言人推荐
2)2010年全年媒体投放策略
3)2010年全年公关传播策略
a.全年公关地图
b.公关事件策划
c.媒体关系维护
d.公关危机协助预防及处理
e.媒体活动的组织及现场指导实施
f.公关稿件撰写(每月10篇)
4)2010年市场推广方案、推广行程等
5)针对销售目标的相应保障措施
6)年综合服务费用。
注:应标单位提供的创意必须是原创,如因采用应标单位创作(制作)作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标单位承担。
第三章 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需提供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介绍资料及以往相关作品集(光盘)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
投标人需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机构和设施,并提供以下证书供审查:
a、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b、企业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招标文件及所有可能发出的书面澄清、修改等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参与投标的每一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应立即以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5、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或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同时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凡购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合理性、经济性,报出自己的投标报价。该投标价格应包括管理、材料、保险、利润、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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