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67.060
X51
1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S52/008~-2015
代替DB52/434-200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饮用天然泉水Dr inking Springwater
2015-09-16发布
2016-03-16实施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DBS52/008-2015
目次
前言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4要求
5检验规则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饮用天然泉水水源地要求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饮用天然泉水调查评价报告编制提纲..
DBS52/008-2015
前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代替DB52/434-2007《饮用天然泉水》
本标准与DB52/434-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饮用天然泉水定义(见3.1)
ー一明确了水源要求,修改了水源卫生防护
一一修改感官要求3项(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表述为状态、臭和味表述为味、气味)(见4.2):
界限指标的规定修改4项(锂、锶、锌、
碘化物)(见4.3.1):
将常规理化指标改为限量指标,増加3项(四氯化碳、溴酸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修改2
项(镉、总a放射性),删除2项(铜、挥发性酚)(见4.3.2);
将微生物指标改为微生物限量,增加1项(铜録假单胞菌),修改1项(大肠菌群),删除4
项(菌落总数、霉菌、酵菌、致病菌)(见4.4):
增加了水源检验(见5.1):
修改了抽样(见5.3):
ー一修改了出厂检验项目(见5.4.1.2)
一一除了保质期。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矿产品黄金宝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土资源部贵阳矿产资源监督检测測
中心)、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北极態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纯露饮品有限公司、贵州飞龙雨绿色实业有限公司、贵阳飞龙雨实业有限公司、贵州泉天欣实业有
限责任公司、贵州夜郎谷水业有限公司、贵州将军山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松、张晓丽、韩志平、田志强、龙纪群、李靖、杨雷、何庆洪、陇艺淘、孙
礼康、廖铁松、罗细彩、刘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ー-DB52/434-2001、DB52/434-2007
DBS52/008--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泉水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天然泉水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饮用天然泉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角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近」本不文件
GB/T191包装运图示标志
GB4789.1食品安企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7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7323瓶装饮用纯浄水
GB19304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浄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子本文件
饮用天然泉水
从地下自然涌出或经钻井采集,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其动态(流量、水质、水温、水位)相对稳
定,允许通过脱气、曝气、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添加
任何物质,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佽用的水。
4要求
4.1水源要求
4.1.1应按照附录A对水源地进行评价或进行取水水源论证
DBS52/0082015
4.1.2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1.3水源卫生防护:在易污染的范围内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对水源的化学、微生物和物理品质
造成任何污染或外部影响
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日
求
检验方法
色度/度
10,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浑浊度/NTU
T5750
滋味、气味
无异味、无异嗅
允许有极少量的矿物质沉淀,无正常视
状态
力可见外来异物
4.3理化指标
4.3.1界限指标
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界限指标
项日
检验方法
锂/(mg/L)
0.10
锶/(mg/L)
0.10
锌/(m/L)
供化物/(g/L)
0.10
GB/T8538
偏硅酸/(mg/1L.)
7.0
西/(mg/L)
0.005~0.01
溶解性总固体/(mg/L)
50~-1000
电导率[(25±1)て]/(uS/cm)
15
GB17323附录A
4.3.2限量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限量指标
项目
根值
检验方法
余氯/(mg/L)
0.05
四化磯/(mg/L.)
0.002
GB/T5750
氯甲烷/(mg/L)
0.02
耗氧量(以0计)/(mg/L)
2.0
溴酸盐/(mg/L)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