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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96 97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Specification for soil nailing in
foundation excavations
1997年北京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
CECS 96 1 97
主编单位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
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批准日期1997年12月16日
1997年北京
土钉支护已在我国基坑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显著效
益。本规程在总结近年我国土钉支护工程实践并参考国外经验的
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成了编写工作。最后由中国
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组织专家会议审查定稿。
现批准《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编号为CECS96197,并推
荐给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
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给北京清华大学土木工
程系(邮政编码:100084)。
本规程主编单位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
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
参编单位。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广州军区科研设计所
山东建筑工程学院
主要起草人陈肇元、周丰峻、曾宪明、马金普、毕孝全
修学纯、宋二祥、李保国、喻良明、张鑫
崔京浩、秦四清、赵明伦、苏绍增、张明聚
陈叶青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
1997年12月16日
目
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
『a『っBa自D合自BB自D自a
(2)
3基本规定
4工程调查与岩土工程勘察
e自自色中自自色中色自自自自自9自色p自
(6)
5设计aw(8)
6施工
7土钉现场测试(26)
8施工监测
P●
(28)
9施工质量检查与工程验收
(29)
1总则
1.0.1为使土钉支护用于基坑工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
全可靠和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基坑直立开挖或陡坡开挖时临时性土钉支
护的设计与施工,采用以钢筋作为中心钉体的钻孔注浆型土钉,基
坑的深度不宜超过18m,使用期限不宜超过18个月
对于其他类型的土钉如注浆的钢管击入型土钉或不注浆的角
钢击入型土钉,可参照本规程的基本计算原则进行支护的稳定性
分析。
1,0.3土钉支护适用于下列土体:可塑、硬塑或坚硬的粘性土,胶
结或弱胶结(包括毛细水粘结)的粉土、砂土和角研,填土,风化岩
层等
在松散砂土和夹有局部软塑、流塑粘性土的土层中采用土钉
支护时,应在开挖前预先对开挖面上的土体进行加固,如采用注浆
或微型桩托换。
1.04土钉支护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监测宜统一由支护工程的施
工单位负责,以便于及时根据现场测试与监控结果进行反馈设计
1.0.5土钉支护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本规程已作规定者
小,尚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8GB50021--94)、《建筑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GB7-89)、《混凝士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