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烟草在线钦州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近日,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以“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基础设建设,提高企业安全技术防范能力”为目标,拟通过加强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切实消除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监控、安全防范的盲点和死角,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方案明确了基础设施建设范围:一是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二是要完善电子巡更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设备;三是库区、办公区、职工生活区等车辆出入频繁区域,要施车辆分道、行驶、停放标线;安装限速牌、减速带等设备;四是要加强电梯、配电房、计算机房、卷烟分栋设备等设施的运行管理。
方案还部署了具体实施步骤,即在3月15日之前完成对“设施建设范围”的对照检查,并于4月1日前上报费用预算和整改方案,此后转入整改阶段,整改工作最迟要在2010年6月前完成并投入使用。为保障实施效果,该局(公司)还成立了安全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经理)亲自担任组长。
晋中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安发电[2010]3号)精神,深刻汲取近期我省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制订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范围是我市已开工建设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相关的企业和单位。
二、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大检查以“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程、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落实情况,安全机构、经费、人员、装备和教育培训情况,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及日常例检情况等;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指导、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监管责任到位情况,安全制度机制建立执行情况,专项整治、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及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等。
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嘱托、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日常例检、安全检查是否切实有效等情况,特别是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具体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检员、驾驶员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落实;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法人代表是否按规定要求规定程序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向当地政府、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职工进行公开承诺。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类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到位;安全操作制度、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建立和执行;安全费用和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新改扩建项目工程安全专篇的制订执行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按规定落实;现场作业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日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队伍是否进行了严格监管。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市政府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制度在企业是否得到严格落实,是否有健全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日常例检记录档案台账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报表是否按要求上报;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措施、时限、预案),是否按规定由有关部门予以挂牌督办、公告公示、整改验收销号;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环节、危险物品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普查档案,进行了风险辨识,实施了监控预警。
4、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预案制订、救援物资配备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并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对客运班线及旅游线路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是否制定和落实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治理措施。
5、安全基础及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达到100%;一线员工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培训;员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规程、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是否了解;企业劳动组织和用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检查方式和阶段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4月5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采取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市级抽查交叉同步进行的方式。
㈠宣传发动、前期指导和企业自查阶段(4月5日至4月15日。为期10天)
各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及时完成大检查方案制定、领导机构组建、督查检查人员配备,以及本单位本部门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工作。各类企业要立即行动,全面安排部署并在企业各岗位、各环节迅速开展自查工作。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晋中市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组织企业业务骨干,对本单位每个生产岗位和每个生产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既要排查基础设施、技术设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硬”隐患,又要排查规章制度、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软”隐患。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报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由县(区、市)政府挂牌督办,同时报市质监站备案。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并列入台账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常例检制度。
㈡县级检查、市级抽查和企业整改阶段(4月16日至5月20日,为期35天)
各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不仅要检查企业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设施设备、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方面。更要对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告。要将企业法人代表安全承诺制与大检查工作同步推进,强化企业法人代表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隐患。
市质监站将在前期指导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深入各县(区、市)进行检查,及时对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进行比例不低于30%的抽查。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行项目检查人负责制。
检查人是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委派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人员或小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与监督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监督人员,应当回避,以保证监督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检查人对检查材料(记录)签字负责,检查组负责人,负责人对检查的综合结果签名负责,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检查对综合结果签字确认。
2、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监督检(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符合情况;
(3)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从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
(6)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经费的落实情况;
(7)三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8)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应当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下列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现场驻地;
(2)施工作业点(面);
(3)危险品存放地;
(4)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
(5)非标准施工设备组装厂。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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