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质防火门88J13-4
防火卷帘华北地区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
西北地区建标准设计协作办公室定2m年
第2版
2007/072
88J13-4(第2版)
镇钢质
防火门主持单位负责人:
防火卷帘
主持单位技术负责人华
主持单位审核人
UP de
主持单位。华北地区庭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
前
第2版表示,数请用户注意
88J是我们编制的建筑构造标准图集.是建纯设计文件的一部分早
关于集的编排次序,凡与初编图内容相同者,均用原册号、凡
期的标准设计文件曾以蓝形武出观随建筑规模的け大使用量的三新内容制各册序号。サを后排列:同时在各册序号后加“一メ
増多这种方式及图版规格不能满是使用需要速渐形成现在全国普采い小序列,表示该册内容中有若千分、如88J2-1"前面的2”
用的标准设计文件形态但其动能性质不变、是计文件的、部分表示身册的序号、而后列的小序列"-1”表示培身册的第1分册
本图集自上世纪间世以来し所时十余年、在此同装得了ア大用2"为培身册的第2分
的支持与关心,收到了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在进行二次修编时将对初编图进行筛选或淘次或继续使用,在
鉴于新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不断出现。一些标准和规范也有修各册中将分别说明
改,初编版的8中,有些技术已不适应当前状。为满足使用要求,
考虑到标信设计图集属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应从有利推
我们曾以续编方式(即在编号后加X“表示)补充新的内容:但这
动科技进步角度选用不应用行政手段推行地区性保护政策。放本图集
种方式只解决短期之需、难以到全面更新、同时续编大多,也容易实行专家组审定推着
造成前后关系的混乱。为此,我们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决定在新世
本国集除华北西北地区外也适用于国内多数地区、用户在使用中有
纪初实施全面的二次修编。
何评建告华北術以便,更好地为用户展务
二次修编原则仍如既往规定即(一)以满足常用的一般标准的こ、本国集由华北标办主持编制,华北声北标办联合组织中定
北地区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
民用建筑构造为主,适当兼顾部分较高标准的需要、(二)尽量反映
西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办公室
新技术新材料的发展状。(三)カ求适应工厂化配件制品的发展
2001年5月
并在图集附录中提供部分产品情。(四)做到杓造技先进,
专家组成员、马欣王鸿霞艾永祥冯葆纯冯国梁刘晓钟关存义
何王如杜尔折李克忠陈宗纹陈立民林晨周磊坚
材料选用适当,品种类型多样,设计采用方便
。由于88J"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已经不是编制年份的
郑玉山郑晓洪胡麒祯费徐家凤高莺陶基力
骥倪少勤康占民彭灿云
含义。款二次修编仍沿用“88J"的名称、为便于区别,在封面上以
常务顾问:秦济民
2007107/2
钢质防火门
编制单位负责人
8J13=4
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
(88J第2版)
防火卷帘楼
1n2
图
编制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
编制日期、2004年8月に编制。负一责人:汤国
目
录
而次
图名
页次
图名
页次
图名
门框安装示意图
4
GFJ5侧向钢质防火卷帘选用表
目录
钢质防火门说明(一)ニ)三
2~4GF-P质防火移门
47GFJ5侧向钢质防火卷帘详图
GFO钢质圆玻防火门
5
GF-P钢质防火移门大样
48GFJ6平卧型钢质防火卷帘选用表
GF1钢质全板防火门
9~12防火巻帘编制说明(ー)ニ三)
49~51GFJ6平卧型钢质防火卷帝详图
13~16钢质
防火卷帘门构成图
52
FFJ无机复合单轨防火卷帝选用表一)に)70~71
GF2.钢质方玻防火门
GF3钢质侧条半玻防火门
17~20无机复合防火
卷帘门构成图
53FJ无机复合单轨(侧装)防火卷帝详图72
GF4钢质中条半玻防火门
21~24
GFJ1钢质防火港帘选用表(-)ニ)54~55FJ无机复合单轨(中装)防火巻帘详图73
GF5钢质侧条全玻防火门
25~28GFJ1钢质(侧装)防火卷帘详图
56FFJ2无机复合双轨防火卷帘选用表ー))74~75
GF6钢质中条全玻防火门29~32GFJ1钢质(中装)防火卷帘详图
57FJ2无机复合双轨(侧装)防火卷帘详图76
GF7钢质半玻防火门
33~36GFJ2帘中门钢质防火卷帘选用表(ー)こ)58~59FFJ2无机复合双轨(中装)防火巻帝详图
GF8钢质全玻防火门
37~40GFJ2帘中门钢质防火卷帘详图
60单轨(侧装)
节点详图78
钢质防火门大样
41GFJ3水钢质め火巻帘选用表ー)ニ)61~62单轨(中装)节点详图
GFJ钢质管道井检修门
2GFJ3水喷雾钢质防火卷详图
63双轨(侧装)节点详图(-)(ニ)
80~81
GFH钢质防盗防火门(ー)ニ)
43~44GFJ4带平开小门铜质防火卷帝选用表64双轨(中装)节点详图
82
GFS钢质防火
隔声门45GFJ4带平开小门钢质防火卷帝详图
65GFJ3带平开小门钢质防火巻帝节点详图(ー)こ)三83~85
图名
目录
图集号813
次
2007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