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高速磁浮交通建设标准
(试行)
建标161-2012
2012北京
高速磁浮交通建设标准
(试行
建标161-2012
主编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
年9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2北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高速磁浮变通建设标准
(试行)
建标161-2012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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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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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北京世知印务有限公司印刷
850mm×1168mm1/322.5印张62千字
2012年8月第1版2012年8月第1次印刷
☆
统一书号:158017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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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高速磁浮交通
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标〔2012]81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
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に20060
172号)要求,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组织编制的《高速
磁浮交通建设标准(试行)》,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
2012年9月1日起试行。
在高速磁浮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
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
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政革委员会
Oーニ年五月ニ十ー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