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启复线电化工程I标
高空坠落应急预案
单位:中铁十四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项目部二工区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1年2月2日发布 2011年2月3日实施
高空坠落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在宁启复线电化高空作业施工中发生坠落事故时,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的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达到控制事故,有效地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的目的,特制定本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事故事件范围
中铁十四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项目部二工区高空作业施工。
3.应急预案组织
工区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实施。
3.1应急救援指挥组:
组 长: 杨仕彬
副组长:李光 李玉忠 姜建平 高西峰 陈胜军
成 员: 毛俊卿 姜建平 马俊杰 任伟龙 黄东 兰庆坤
杨庆国 史丕标 唐鹏飞
工区所属各架子队应在所有工程项目均要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
在本工区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工区应急救援指挥组组长杨仕彬发布启动工区应急预案,各成员要无条件地服从工区应急救援指挥组的安排,立即投入到应急救援的行列。
3.2应急救援指挥组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组是工区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工区施工范围内的高空坠落事故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和宁启复线电化工程指挥部、局项目部等上级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3.3应急救援指挥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保卫组、事故救援组、
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处理组等八个专业处置组。
4.各专业组职责:
4.1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人:高西峰15189886911)
主要职责:负责“预案”日常的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组全体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他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指挥长的命令调动抢险队伍,机械物资及时到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4.2安全保卫组:(负责人:史丕标15189885595)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3事故救援组:(负责人:李光15189883085)
主要职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4.4医疗救护组:(负责人:杨庆国15189889298)
主要职责:组织医护人员迅速展开对伤员的急救,有必要时应立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请求增援。
4.5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唐鹏飞15189882858)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车辆运送抢险队伍,并与医疗救护组协作保障所需物品的使用。
4.6事故调查组:(负责人:马俊杰15189888133)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配合上级调查组工作。
4.7专家技术组:(负责人:姜建平15189882699)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持和防范再次发生灾害的技术措施,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提供技术保障。
4.8善后处理组:(负责人:黄东15189887010)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安置等工作,并于保险公司协调理赔事宜。
5.事故报告
5.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架子队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上报重大事故情况。
5.2紧急通讯联络
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514-80850900 0514-80850966
仪征市人民医院:0514-83462257
5.3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架子队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后应一边进行自救,一边立即向工区应急救援指挥组办公室报告,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后续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要求与110、120、119联系增援。
5.4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道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组组长杨仕彬,组长杨仕彬接报后应立即下达启动应急预案命令,指挥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勘察事故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就近调动抢险队伍、机械设备实施应急救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实施应急预案的同时要判断是否应要求启动上一级局项目部的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应向局项目部值班室(025-57060156)、局项目部经理刘永成(15895813936)、局项目部安全长葛文仓(15895808585)、局项目部副总于春波(15895858878)等领导汇报。
5.5报告内容
5.5.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5.5.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险情的基本情况。
5.5.3原因的初步分析。
5.5.4已采取的救援措施。
5.6 事故现场应急救护
事故架子队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上报工区应急救援指挥组的同时,应组织有一定救护常识的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人工呼吸、心脏挤压等心肺复苏措施)或护送伤员去医院救治,一定要保证第一时间救治及时。
(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第一人应立即大声呼救,第一位发现情况者要立即对伤员进行简单抢救,并呼叫周围人员及时通知医疗部门,并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架子队队长或安全员)。尽可能不要移动患者,尽量当场施救。如果处在不宜救援的场所时必须将患者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搬运时应尽量多找一些人来搬运,观察患者呼吸和脸色的变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患者的颈部和身体,不要接触患者的伤口,要使患者身体放松,尽量将患者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
( 2)、架子队人员获得求救信息并确认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以后,应:
①:立即组织职工自我救护队伍进行施救;各架子队配备应急急救药箱1只。
②:立即向工区应急抢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并寻求支持;
③: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120)、公安部门(110)电话报告;
④: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工区接到电话报告后,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4)、当事人被送入医院接受抢救以后,工区应立即善后处理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做好与当事人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按职能归口做好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
(5)、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进行现场抢救或由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要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救治伤员。
(6)、当核实所有人员获救后,将受伤人员的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7)进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找出事故第一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在教育,事故处理过后积极投入施工生产。因违章指挥,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对现场指挥的工区、架子队领导(应到现场而未到现场的领导加重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对间接指挥的领导,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采取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采取各种方式阻碍、干扰事故调查或干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的,对责任人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对弄虚作假降低事故等级的责任人,按查定的事故等级加重处分。
6.各专业处置组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应急救援指挥组职责,按照本“预案”“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中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展开工作。
7.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指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