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5054.9-2001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借用件管理办法
Drawing and design document of product
Management means of borrow part
200101-02发布
2001-0601实施
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
JB/T50549-2001
按照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和计算机技术的需要,对JB/T5054.8191《产品图样及设计
文件通用件及借用件管理法》进行修订后分为两个标准,即“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通用件管理办
法”和“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借用件管理办法”。本标准是对JBT505481991《产品图样及设计文
件通用件及借用件管理办法》中借用件管理方面内容的修订,其主要变化如下:
1.增加了第3章“定义”、附录A(提示的附录)“借用件使用情况登记表”。
2.根据企业生产管理的实际情況,增加了“借用件不允许间接借用”这一借用要求。
別去了原标准中借用件划分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部分代替JBT505481991
本标准由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日。
本标准起草単位: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T业标准化技术协会、机械科学研究院、上海
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仕胜、孟宪培、杨东拜、蒋丽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JB/T5054.9-200
借用件管理办法
代替JBT054.8-191
Drawing and design document of product
Management means of lorrow part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工化产品借用零部件(以下筒称借用件)图样、设计文件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工业产品借用件图样、设计文件的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木标准神中引用而构成为木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木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T50541--2000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总则
JB/T5054.32000
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格式
JB/T505462000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更改办法3定义
本标准采用JB/T5054.1中的定义
4基本要求
4.1产品设计时继承已有的零部件,扩大产品的标准化系数,可显著提高设计工作效率,缩短产品设
计、试制、生产周期,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因此,在产品设计和改进时,应尽量采用己有零部件。
4.2为建立正常的技术管理秩序,应加强借用件管理。借用件的管理应符合第6章的規定。
5选用借用件的一般要求
5.1同系列产品以及同一产品的各专用部件之间,应最大限度地建立借用关系。
5.2变型产品应尽量地借用原产品的零部件。
5.3被借用件应是已经通过样机试制定的产品零部件。
5.4同时设计的同系列产品,虽然图样未经样机试制鉴定,仍可建立借用关系
5.5采用借用件的同系列产品,虽然图样未经样机试制鉴定,仍可建立借用关系。
5.6不应借用一次性产品的零部件。
5.7借用件不允许间接借用。
6汇总、管理及登记
6.1借用件的编号应成采用被借用件的图样代号。
国家机械工业局200101-02批准
2001-0601实施
JB/T5054.9-2001
6.2产品(或部件)的借用件应编制借用件汇总表,其格式应符合JBT50543的规定
a)当借用某一部件及其所有零件时,在借用件江总表中仅填写部件代号,并在“备注”栏中填
体偕用”字样:
b)当借用某一部件的儿个零件附,在借用件汎总表中应逐一填写这儿个零件代号。
6.3借用件如使用广泛,应及时转换为通用件或标准件,以便简化管理。
6.4借用件可以利用计算机数据技术进行登记、有档、査询、汇总等管理工作
6.5凡已被采用的借用件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借用件使用登记应依据产品(或部件)借用件汇总表,
一般应在样机鉴定后进行登记,通常由专人负责。登记一般可采用下列方法:
a)在“借用件使用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其格式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b)在被借用件图样附加栏上方(见图1空白处登记
c)在被借用件的汇总表(明细表)上登记,其格式应符合JB/T5054.3的规定。
登记借用产品
或部件代号
借用件登记
(附加栏)
6.6借用件使用登记步驟如
a)登记人根据产品(或部件)借用件汇总表(明细表)登记
b)变更借用件关系时,登记人根据更改通知单办理增加或注销于续。如在“借用件使用情况登记
表”上.登记时,需注明变更所依据的更改通知单编号及更改日期
c)借用件转换为通件或标准件时,应在“借用件使用情况登记表”上注明通用件代号或标准编号
7.1被借用件图样的更改,应不破坏原有借用关系,否则可按下述任意一种办法处理
a)被借川件图样保留不改,加盖“保留借”章或标明其他特殊标记,底图单独保存,供原借川
者继续借用。被借用者需将要更改的图样重新制图,另编图样代号
b)被借用件图样照常更改,但更改通知单需经借用者会签,借用者在通知单中提出“保持”或“变
更”借用关系的处理意见,并据此更改借用件的登记。此,更改通知单应符合JB/T5054.6的规定,
并增加借用会签
7.2采用隶属编号制的企业,当被借用件所属的产品淘汰或被借用件在本产品上被取消寸,可按下述
任意一种方法处理:
a)保留原图样代号,按1中a页处理,列为“保留借用”
b)按原底图复制成新底图,新底图另编終样代号,归属某一借用品,并注明“与×メ×相同”字样。
其他借用者按新图样代号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