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信号工程施工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规范铁路信号工程施工,统一信号设备施工工艺标准,加强建设工程源头管理,确保信号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细则。
1.2 总体目标及要求:根据铁道部、乌鲁木齐铁路局相关部门的施工技术要求,结合红淖铁路建设的具体情况,按照统一采用配套器材、统一执行配套标准、统一推行配套工艺的原则,在铁路信号工程施工项目中予以实施。
1.3本细则是《铁道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 J289-2004(以下简称《验标》)的补充,未包含项目按照《验标》执行。
1.4 本细则适用于红淖三铁路信号工程的施工项目。
2 主要配套器材
铁路信号配套器材的信号设备企业,必须通过铁道部CRCC认证,产品具有上道行政许可和CMA检测报告。
2.1 组合柜零层和侧面的配线端子采用WAGO笼式弹簧夹持端子。
2.2 组合内阻容元件由分立焊接方式变为插接式阻容盒。
2.3 区间无人机械室的电源屏断路器、机柜断路器采用ROCB远程遥控断路器。实现在相邻有人站利用现有的微机监测设备对断路器远程复位,缩短设备运用后的故障延时。
2.4
道岔外锁闭装置,为滚轮式锁闭框。
2.5 ZD6型电动转辙机加有防挤切装置。
2.6 信号机灯座,由单灯灯座变为SD—2型双灯定焦盘灯组,采用主副灯泡结构实现双灯泡冗余。信号机点灯光源采用LED光源。
2.9 电动转辙机增加延时保护装置。
2.9 电化区段25HZ相敏轨道电路增加适配器。
3 主要配套工艺:
3.1 采用新型防盗式电缆盒,接线端子采用WAGO笼式弹簧夹持端子。配线连接可靠。
3.2 站内轨道箱盒引接线、连接线采用具有防锈蚀、防混线、防断线功能的引接线、连接线。
3.3 各类变压器接线端子采用WAGO笼式弹簧夹持端子。
3.4 提速道岔安装装置全部增加转辙机减震装置。起到减缓冲击、保护转辙机托板和锁闭装置的作用。
3.5 对电缆径路标桩、标牌一次达标。安全保护区以内的电(光)缆直线径路每隔50米设1个电缆标桩;保护区以外的电(光)缆径路每隔200米设1个警示标牌。
3.6 对区间ZPW-2000A区段引接线采用钢线与钢包铜线并用方式一次施工完毕。
3.7 在施工中解决干线电缆备用芯全程贯通配线。
3.8 对过涵、过桥的平铺电缆和外挂式桥两端引出部分全部“砌封”,采取防水、防火、防盗措施。
4 施工技术、工艺:
4.1 室外设备:
4.1.1、电缆径路隐蔽工程要求:
(1)电缆径路的选择:
①电缆径路设在铁路安全保护区以内,主干电缆应敷设在路基坡脚下,遇防护栏时应尽量在防护栏内,站台上电缆径路选择距站台安全白线1米以外,具体位置由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共同确认。
②电缆径路原则上不得走路肩(站内咽喉区、区间调谐区除外);有固定电缆桥架槽道的电缆必须上桥;涵(桥)、公铁立交的电缆必须上涵(桥);特殊地段由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到现场确认,并做好记录。
③沿铁路铺设电缆应执行《行规》相关规定,特殊区段位置由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现场确认。
④电缆径路应避开垃圾堆、及酸、碱、盐聚集、石灰质、污水、土质松软和承受重压可能发生大量塌陷危险的地带和各种管道的径路、工务修建的避车台以及高压电线的地带。具体位置由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现场确认。
⑤电缆径路应避开围墙、电线杆等障碍物1米以上;距离便道的距离不小于1米;距电力防雷地线20米以上;离开导水管道3米以上;具体位置由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现场确认
(2)电缆沟的开挖:
①站内电缆的埋设深度距离自然地面不得小于700mm,区间电缆埋深不得小于1200mm。遇到特殊地带情况达不到上述标准时,用高强度复合槽防护,其深度为上盖板顶面距地面不小于300mm。
②电缆过轨时电缆过道防护钢管的埋深应距路基面500mm以上。
③开挖电缆沟时应避免破坏沟旁的其它建筑物(如排水沟、导流堤、围墙等),在线路旁开挖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污染道床。
(3)电缆敷设:
①电力电缆、回流吸上线的敷设不能与信号电缆同沟,与信号电缆交叉的地方,要求与信号电缆的垂直距离必须保持300mm以上,并且回流吸上线、防雷地线、屏蔽地线应采用绝缘塑料管进行绝缘防护,以使信号电缆与回流吸上线、防雷地线、屏蔽地线间完全绝缘隔离。
②引入箱盒的信号电缆引入箱盒防护管时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电缆直径的15倍,数字电缆余量不准在箱盒底部采用盘圈埋设,并且防护管与电缆之间必须用麻袋片进行缠绕防护。
③电缆在过桥、过涵和隧道处,特别是保护管拐角处应填充软材料及防火材料,防止电缆破皮造成电缆护套与桥体连通导致感应电流烧损电缆。过桥电缆在两端桥头处必须留足每端2m以上备用量并用软土(沙)、砖进行防护。过隧道电缆必须入槽,并有可靠防火、隔热措施。
④室外电缆两端储备量应盘成“S”或“Ω”型;禁止“O”状置于箱边,其埋深应于沟底平,储备量不少于2m,20m以下电缆储备量不少于1m。
⑤站内和区间过轨防护管应比规定加大20%。
⑥电缆敷设前,施工单位应对整盘电缆应进行电缆电气特性测试,经设备管理单位随工检查人员共同确认合格,在测试记录签认后方能敷设电缆。
⑦电缆敷设后,应对电缆封端帽进行封口处理,电缆绝缘外护套应保持完整,其钢带的对地绝缘电阻应保证不小于2MΩ/km。
⑧分支电缆沟与最近钢轨底在线路外侧不得小于2000mm(必须在安全区之内),当路基宽度不够时,在保证轨底边沿与电缆斜面距离不少于2000mm的情况下,此项距离可减至不少于1.7m。在线路间不小于1600mm,若线路间距为4500mm时,此项距离可减少至1500mm。电缆与地下建筑物之间距离不少于600mm。
⑨敷设电缆前沟底应有软土或细沙做垫层,沟内电缆应排列整齐,需分层敷设时,其上下层电缆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贯通地线敷设时应放在电缆下部,距离上部各种使用的电缆不少于300mm。在过桥、过涵和隧道处贯通地线与电缆间应用防火材料进行隔开处理。
⑩以站为范围,该站所管辖区间、站内使用主干电缆B端向机械室,A端向该站的管辖区间分界点(室外),区间联系电缆A端向北京方向,各分支电缆B端向主干电缆方面,A端向设备箱盒,接续时需A、B端相接。电缆敷设时不得出现背扣,小弯及损伤
电缆外护层现象。
电缆备用量:备用电缆要盘成“Ω”状或“S”状,禁止盘成O状置于箱边,其埋深应与沟底平(土下400mm)。
(4)电缆防护:
①电缆的防护应按设计文件要求采用扣槽或沙砖防护;电缆通过公路、铁路采用钢管或槽钢防护;上桥(涵)电缆两侧防护钢管应呈120°下弯埋入地下,管口埋深为500mm,并采用水泥封堵,钢管外露部分采用水泥包封后刷黑白相间的斑马线(刷白色底漆,两相邻黑线间距300mm,线宽300mm);电缆在桥下、涵下敷设时,防护方式须由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现场确认。
②电缆径路上的电缆标桩间距,区间不大于50米,站内间距不大于20米(站台可平躺设置信号电缆盖板:要求有“信号电缆”方向箭头标识,字样按特号字内凹型雕刻宋体字);电缆
警示牌要求区间间距不大于200米,遇中桥及便道在两端各增加1块警示牌,站内电缆警示牌间距不大于100米。警示牌按附件要求,电缆标桩按《维规》标准制作。电缆转向、分支、过公路、过围墙、农用土路、涵等处增设电缆标,过道电缆设置过道地面平躺电缆标,电缆标上部要有凹型雕刻箭头去向标识;地下接头处设置电缆接续标,地线处设置地线标。
③电缆标四面标明“信号电缆”、“埋深×.×米”、“年×月立”、“×编号”上部有电缆方向标识,“编号”统一以站为单位向两侧区间顺序编号。接续标四面标明“信号接续标”、“埋深×.×米”、“×年×月立”、“×编号”,“编号”以区间为单位按照上行方向单独编制。电缆标与实际点前后、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