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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60CCS K 09DB4403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 84.22023代替 SZJG 28.220112023-12-13 发布2024-01-01 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规范第 2 部分:学校Safety specification and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inbuilding-Part 2:primary and DB4403/T 84.2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安全要求.14.1通用要求.14.2雷电灾害风险区域划分.24.3防雷分类与雷电防护区划分.24.4外部防雷装置.24.5内部防雷装置.24.6学校特殊场所的雷电防护.24.7电气系统的雷电防护.34.8电子系统的雷电防护.35检测.4附录 A(资料性)学校检测内容.6参考文献DB4403/T 84.2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4403/T 84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规范的第2部分。DB4403/T 84已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则;第2部分:学校;第3部分:油(气)站(库)。本文件代替SZJG 28.22011 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规范 第2部分:学校,与SZJG 28.2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本文件的“范围”(见第 1 章,2011 年版的第 1 章);b)增加了 DB44/T 1797防雷装置检测服务通用要求等标准,删除了 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6012010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见第 2 章,2011 年版的第 2 章);c)增加了“雷暴预警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见 3.1);d)更改了电气系统、电子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见 3.2、3.3,2011 年版的 3.1、3.2);e)增加了“通用要求”一节(见 4.1);f)增加了“雷电灾害风险区域划分”一节(见 4.2);g)更改并细化了“防雷分类与雷电防护区划分”(见 4.3,2011 年版的 4.2);h)增加了“装设外部防雷装置”的要求(见 4.4.1);i)更改了“外部防雷装置”的引用标准(见 4.4.2、4.4.3、4.4.4,2011 年版的 4.4.1、4.4.2、4.4.3);j)更改并整合了“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见 4.5.2,2011 年版的 4.5.1、4.5.3、4.5.4);k)增加了“学校特殊场所”的例举项(见 4.6,2011 年版的 4.6)l)更改了“电气系统的雷电防护”为 3 条条款分别表述(见 4.7.1、4.7.2、4.7.3,2011 年版的4.7);m)增加了“涉及考试设备、设施”的防雷要求(见 4.8.1、表 1);n)增加了“检测作业安全要求”(见 5.2);o)增加了附录 A 学校检测内容;p)增加了参考文献。本文件由深圳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深圳市赑玄阁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龙为小学、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深圳市观澜实验学校、深圳市清泉外国语学校、深圳市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然、郭宏博、杨悦新、吴序一、姚中化、汤洋、许磊、毕金刚、何军、左翼、卢帅、李帝海、徐海博、张峻、林骏宏、李俊山、张光辉、黄仲锴。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ZJG 28.22011;DB4403/T 84.22023III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4403/T 84.220231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规范第 2 部分:学校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初、高级中学和小学(以下简称“学校”)雷电防护的安全要求及检测。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初、高级中学和小学的雷电防护,其他学校的雷电防护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QX/T 30自动气象站场室防雷技术规范DB44/T 1797防雷装置检测服务通用要求SZJG 28.12018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规范第1部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雷暴预警系统thunderstorm warning system;TWS含有雷暴探测仪的系统,该系统能监测到监测区域(MA)的雷电活动,并能通过处理所得数据对特定周边区域(SA)发出与雷电相关事件(LREs)或雷电相关条件(LRC)有关的有效雷电警报(预警)。注:又称雷电预警系统。来源:GB/T 381212023,3.1.233.2电气系统electrical system由低压供电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也称低压配电系统或低压配电线路。来源:GB 500572010,2.0.263.3电子系统electronic system由敏感电子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来源:GB 500572010,2.0.274安全要求4.1通用要求DB4403/T 84.2202324.1.1学校应建立健全雷电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加强防雷装置的自查,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报告灾情。4.1.2学校应急避难场所以及校内新建、改建、扩建及长时间使用的临时建(构)筑物(如雨棚等)应设置防雷装置。4.1.3学校应每年开展防雷装置检测。4.1.4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防雷安全教育和雷击避险、逃生知识培训。4.1.5学校露天操场、户外阅读区、凉亭、连廊、户外游泳池、景观水池等露天活动场所及楼顶活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在雷雨天气禁止户外活动并远离旗杆、金属围栏、大树等。4.1.6不应将学校宿舍楼的金属搭物杆、晾衣绳伸出窗外。4.1.7在上学、放学时段遭遇雷雨天气时,学校应提醒学生与接送家长注意雷电防护。4.1.8有条件的学校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雷暴预警系统。4.2雷电灾害风险区域划分4.2.1学校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时,评估方法见 GB/T 21714.22015,其中年平均雷暴日与雷击大地密度应按深圳市气象台资料确定。4.2.2新建学校宜根据 SZJG 28.12018 附录 A 图 A.1 进行选址,宜选择风险区划中较低等级的区域。4.3防雷分类与雷电防护区划分4.3.1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05 次/a 的人员密集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宿舍楼、体育场馆、礼堂、食堂等)应划分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4.3.2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下列情况之一,建筑物应划分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a)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1 次/a,且小于或等于 0.05 次/a 的人员密集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宿舍楼、体育场馆、礼堂、食堂等);b)在平均雷暴日大于 15 d/a 的地区,15 m 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建筑物,或者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 15 d/a 的地区,20 m 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建筑物;c)历史上发生过雷电灾害的学校。4.3.3雷电防护区划分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3 的规定。4.4外部防雷装置4.4.1学校建筑物应装设外部防雷装置。4.4.2接闪器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4.2 的规定。4.4.3引下线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4.3 的规定。4.4.4接地装置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4.4 的规定。4.5内部防雷装置4.5.1学校等电位连接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5.1 的规定。4.5.2学校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6 的规定。4.6学校特殊场所的雷电防护4.6.1户外场所及设备4.6.1.1在金属旗杆、凉亭、走廊的引下线附近应设置防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措施,且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4.3.4.6 和 4.4.4.5 的规定。DB4403/T 84.2202334.6.1.2固定式的运动器材、旗杆、高杆灯、金属围栏、报栏、车棚、雕塑等金属物体应进行接地处理,接地装置应符合本规范 4.4.4 的规定。4.6.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4.6.2.1校区建筑内的厨房、油罐、化学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品储藏室等应按本规范 4.4、4.5 的规定做好防护措施。4.6.2.2低压配电线路(包括弱电系统低压配电线路、天面射灯低压配电线路等)、信号线路(包括电话线、网络线、监控线等)的屏蔽措施应符合 4.5.2 的规定。4.6.2.3学校内燃气管道在进入室内处采用绝缘段时,应按 GB 500572010 中 4.3.8 第 9 款的规定;如采用柴油时,油箱应就近接地。4.6.3校园气象站校园气象站的防雷措施应符合 QX/T 30 的规定。4.6.4屋面太阳能热水器4.6.4.1宜设置接闪杆对屋面太阳能热水器进行保护。4.6.4.2低压配电线路、液位传感器线路、温度传感器线路等应套金属线槽(钢管)敷设,金属线槽(钢管)应全长保持电气连通并作双端接地处理。4.6.4.3在太阳能低压配电线路入户处应安装电源 SPD,信号线路入户处宜安装信号 SPD,SPD 的选择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6.5 的规定。4.6.4.4太阳能热水器金属支架应与屋面接闪带作等电位连接,连接部件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表 5.2.1 的规定,焊接工艺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4.2.2 的规定。4.6.4.5在雷雨天气时,不应使用太阳能热水器。4.7电气系统的雷电防护4.7.1电气系统的等电位连接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5 的规定。4.7.2电磁屏蔽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6.1 的规定。4.7.3电涌保护器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6.5 的规定。4.8电子系统的雷电防护4.8.1学校内涉及考试的电子系统应符合表 1 的要求。4.8.2电子系统在直击雷防护措施完善的前提下,应采取符合 SZJG 28.12018 中 4.6 规定的电磁屏蔽、等电位连接、安装电涌保护器(SPD)、综合布线措施及合理的接地措施,具体措施见表 1。表 1电子系统的雷电防护措施电子系统雷电防护措施屏蔽等电位连接及接地安装电涌保护器合理布线其它考试系统低压配电线路应采取屏蔽措施、信号线路应采取屏蔽措施室内控制主机、机柜、计算机等设备、设施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电源进线端应安装电源SPD。信号线端口宜安装信号SPD应采取合理布线措施DB4403/T 84.220234表 1电子系统的雷电防护措施(续)电子系统雷电防护措施屏蔽等电位连接及接地安装电涌保护器合理布线其它校园广播系统低压配电线路应采取屏蔽措施室内智能广播控制器、广播机柜、计算机等设备、设施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户外扬声器的金属外壳应与外部防雷装置或建筑物的结构钢筋作等电位连接措施广播室低压配电线路应安装电源SPD。应采取合理布线措施户外扬声器应处在直击雷防护区内综合电教系统低压配电线路、信号线路应采取屏蔽措施控制主机(台)、电脑主机外壳、金属机柜及金属线槽等设备、设施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电源进线端应安装电源SPD。信号线端口宜安装信号SPD应采取合理布线措施电话系统电话线路应采取屏蔽措施电话程控交换机房的配电柜、交换机柜、分线箱等设备、设施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电话程控交换机房电源进线端应安装电源SPD,电话线路进线端宜安装信号SPD应采取合理布线措施消防系统低压配电线路、信号线路应采取屏蔽措施火灾报警主机、联动控制柜、消防控制台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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