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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编 号:号:DB11/T 1832.222023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第 22 部分:装配式装修工程 Technolog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art 22:Fabricated decoration works 20231227 发布发布 20240401 实施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DB 联合发布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第 22 部分:装配式装修工程 Technolog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art 22:Fabricated decoration works 编 号:DB11/T 1832.22-2023 主编部门: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4 年 04 月 01 日 2023 北京 前前 言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质监发201820 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基本规定;3 装配式轻钢龙骨饰面板隔墙施工;4装配式条板隔墙施工;5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板集成隔墙施工;6 墙面装饰挂板施工;7 装配式吊顶施工;8 装配式楼地面施工;9 整体卫生间施工;10 集成卫生间施工;11 集成厨房施工;12 设备与管线施工。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号建工大厦 9 层,邮编:100055;电话:010-63989081 电子邮箱:)。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和能人居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太伟宜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北京筑安营造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东宸建设(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中海兴达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群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博新远(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华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土建投(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中能京建(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鼎越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恒创兴建设有限公司 中装华泰(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天润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戴纳实验科技有限公司 中壤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北京成国邦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华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胡延红 刘 勃 侯 博 赵晓敏 刘作为 刘 兮 闫越南 杨 平 魏泽雨 李大朋 田可耕 郭银苹 张 君 吕 頔 贾成亮 苑立彬 朱 盼 吕 玮 李 亘 杜林纹 彭 杉 周冀伟 李 泉 满孝新 尹 强 刘云飞 蔡新华 乜 颖 李 悦 叶 超 张佳玉 宋友民 刘晟源 王 崇 相 虎 吴雅楠 刘进伟 周秋勇 师晓晖 杨志贤 张国辉 安德亮 刘东阳 赵春色 刘汝超 唐小涵 吕宝明 王兴光 陈 杭 吴 雪 刘 斌 位帅鹏 路景顺 李国冰 徐 斌 王 乐 朱立峰 王崇波 石胜远 赵文娟 王 然 林旭峰 乔天书 陈道远 汪 成 解文强 易云朝 肖浩繁 刘赞营 袁小东 卫 民 陆金金 马树乐 王 华 翁南怡 高 娜 杨振隆 武 龙 朱良剑 吴 灿 乔元辉 张继东 王 建 董晓康 张植伟 张璟荣 霍希闱 董志涛 史炳强 罗瑞峰 黎思源 岳 章 李金元 王晓莹 王军帅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魏 曦 谢宝英 唐永讯 杨 顺 李 贝 黄中营 慎旭双 目次目次 1 总 则.1 2 基本规定.2 3 装配式轻钢龙骨饰面板隔墙施工.4 4 装配式轻质条板隔墙施工.8 5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板集成隔墙施工.13 6 墙面装饰挂板施工.17 7 装配式吊顶施工.22 8 装配式楼地面施工.27 9 整体卫生间施工.32 10 集成卫生间施工.36 11 集成厨房施工.42 12 设备与管线施工.47 本规程用词说明.53 引用标准名录.54 附:条文说明.5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Basic Requirements.2 3 Light steel keel partition wall installation.4 4 Installation of prefabricated strip board partition wall.8 5 Construction of the prefabricated modular partition wall.133 6 Installation of wall decoration and hanging board.177 7 Installation of the prefabricated suspended ceiling.222 8 Installation of overhead building floor surface.277 9 Overall toilet construction.322 10 Integrated toilet construction.366 11 Integrated-type kitchen construction.422 12 Installation of equipment and pipelines.47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53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544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566 11 总总 则则 1.0.1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装配式装修工程工艺做法,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装配式装修工程的施工。1.0.3 装配式装修工程的施工工艺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2.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2.1.1 装配式装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JGJ/T 491 和现行地方标准居住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B11/T 1553 的规定。2.1.2 装配式装修室内空间中的挥发物、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的规定。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 的规定。2.1.3 装配式装修应依据项目定位、建设条件、技术方案、技术工艺选择制定系统施工方案。2.1.4 装配式装修应遵循标准化、模数化、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进行部品部件深化设计,表达深度应满足预制生产加工和装配化施工要求。2.1.5 装配式装修施工前,应制定质量控制要点和技术措施。2.1.6 装配式装修应在预制生产加工阶段,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建立生产信息数据库。2.1.7 装配式装修工程应以系统集成为基础,统筹设计、生产与施工,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宜结合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设计、生产与施工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2.2 材料与部品材料与部品 2.2.1 装配式装修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材料、部品等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配式装修应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其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的规定;2 装配式装修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规定;3 装配式装修工程所用材料与部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和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JGJ/T 491 的规定。2.2.2 施工操作环境条件应符合材料或产品的技术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2.2.3 装配式装修工程安装使用的工器具,应做好检定、校准工作,保证量值准确。有强制检定要求的,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2.3 施工与质量标准施工与质量标准 2.3.1 装配式装修工程施工与养护期间,室内环境温度宜控制在 5 以上。2.3.2 装配式装修工程的部品部件安装质量及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 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27 和现行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11/T 1076 的质量标准规定。2.3.3 装配式装修施工前应先设立工艺样板间,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批量施工。2.3.4 装配式装修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各工序完成后应进行“工序交接”检验。2.3.5 装配式装修应与土建工程、设备和管线安装工程明确施工界面,施工界面应符合装配式装修施工条件。施工时宜采用同步穿插施工的组织方式,提升施工效率。2.3.6 装配式装修工程应依据材料特性,制定运输、使用、交付各阶段的放置、成品保护措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技术标准 JGJ/T 427 的有关规定。2.3.7 现场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动机具的操作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部位,当休息、下班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侧开关;2 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应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应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接线时,缆线护套应穿进设备的接线盒内并予以固定。2.3.8 施工现场消防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 的规定。2.3.9 高处作业应做好防护,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的规定。2.3.10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有噪声的电动工具应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施工,防止噪声污染、扰民。 43 装配式轻钢龙骨饰面板隔墙施工装配式轻钢龙骨饰面板隔墙施工 3.1 材料要求材料要求 3.1.1 装配式轻钢龙骨饰面板隔墙施工所用的沿顶龙骨、沿地龙骨、加强龙骨、竖向龙骨、横向龙骨的规格、尺寸及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轻钢龙骨GB/T 11981 的规定。3.1.2 饰面板粘接用结构胶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胶GB 16776 的规定。密封胶的产品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用防霉密封胶 JC/T 885和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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