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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北 京 市 地 方 计 量 技 术 规 范 JJF(京)87-2022 冷链温湿度监控设备校准规范冷链温湿度监控设备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of Cold chain temperature and humidity monitoring equipments 2022-04-08 发布 2022-05-08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发 布布 I 归 口 单 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冷链温湿度监控设备校准规范冷链温湿度监控设备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of Cold chain temperature and humidity monitoring equipments JJF(京)87-2022 II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崔莉霞(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裴立宁(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王 颖(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李 崴(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参加起草人:赵 霞(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徐 建(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郑 蕊(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窦 萌(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I 目目 录录 1 范围.1 2 引用文件.1 3 术语.1 3.1 整体式监控设备.1 3.2 分体式监控设备.1 3.3 内置传感器.1 3.4 外置传感器.1 3.5 本地显示.1 3.6 远程显示.2 4 概述.2 5 计量特性.2 5.1 功能性检查.2 5.2 温度示值误差.2 5.3 湿度示值误差.2 6 校准条件.2 6.1 环境条件.2 6.2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2 7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4 7.1 校准项目.4 7.2 外观检查.4 7.3 校准方法.4 8 校准结果的表达.8 9 复校时间间隔.8 附录 A.9 附录 B.10 附录 C.12 附录 D.17 附录 E.22 II 引 言 本规范依据 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 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要求进行编写。本规范在北京市为首次发布。1 冷链温湿度监控设备校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温度为(-196+50),湿度为(1090)%RH 的整体式和分体式冷链温湿度监控设备(以下简称监控设备)的校准。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JJF 11712007 温度巡回检测仪校准规范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3 术语 3.1 整体式监控设备 integrated monitoring equipment 温、湿度传感器安装于监控设备内部,与显示装置不可以分离的监控设备。3.2 分体式监控设备 split monitoring equipment 温、湿度传感器通过连接线与监控设备进行连接,与显示装置可以分离的监控设备。3.3 内置传感器 built-in sensor 安装于监控设备内部的温度或温湿度传感器。3.4 外置传感器 external sensor 安装于监控设备外部的温度或温湿度传感器。3.5 本地显示 direct display 在监控设备本体上显示被测温湿度值的显示方式。2 3.6 远程显示 remote display 通过数据交互通讯在上位计算机中显示监控设备测量数据的显示方式。4 概述 冷链温湿度监控设备主要应用于冷链运输、温湿度监测等。主要由温度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测量及信号处理电路、显示装置组成。传感器分为内置和外置两种形式,外売可密封防水,也可开有散热通风孔,即可单路测量,也可多路测量。监控设备的数据显示方式可分为本地数字显示和远程数字显示两种,远程显示可分为通过无线传输数据的实时显示和数据储存后取出显示两种方式。5 计量特性 5.1 功能性检查 监控设备的外形结构应完好,显示功能正常。5.2 温度示值误差 监控设备温度示值与恒温设备实际温度的差值。5.3 湿度示值误差 监控设备湿度示值与标准湿度的差值。6 校准条件 6.1 环境条件 6.1.1 环境温度:(1530);环境湿度:85%RH。6.1.2 校准时仪器设备周围应无强烈振动,强电磁场或其它干扰。6.2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6.2.1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可从表 1、表 2 中参考选择。表 1 温度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序号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技术要求 用途 备注 3 1 标准铂电阻温度计 温度范围:(-196+50);二等 标准器 允许使用技术指标不低于此要求的标准器 2 数字温度计 温度范围:(-196+50);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校温度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1/3 标准器 允许使用技术指标不低于此要求的标准器 3 恒温设备 液体浴 温度范围(-196+50);工作区域水平温差不大于0.01;工作区域最大温差不大于0.02;波动性不超过 0.02/10min 提供稳定的温度源 允许使用技术指标不低于此要求的恒温设备 干式浴 温度范围:(-80+50);温度波动度不超过0.2;孔间温差不大于 0.3;轴向温场均匀性不大于0.3 提供稳定的温度源 允许使用技术指标不低于此要求的恒温设备 4 温度标准箱 温度范围:(-196+100);工作区域温度均匀度不大于0.3;工作区域温度波动度不超过0.2 提供稳定的温度源/5 电测设备 相对误差310-5;分辨力不低于 0.1m 标准器配套电测设备 允许使用技术指标不低于此要求的电测设备 6 金属网兜/放置防水监控设备以浸没并固定于恒温槽液体介质中/表 2 温湿度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序号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技术要求 用途 备注 1 精密露点仪 温度范围:(-50+50),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10;露点范围:(-20+50),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15 温湿度标准器 允许使用技术指标不低于此要求的其他测量设备 2 标准湿度发生器 温度范围:(550),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2;湿度范围:(595)%RH,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2.0%RH 提供温湿度场 3 便携式温湿度发生器 温度范围:(550),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2;湿度范围:(595)%RH,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提供温湿度场 4 2.0%RH 4 温湿度标准箱 温度范围:(-40+50),湿度范围:(1095)%RH;工作区域温度均匀度不大于 0.3,温度波动度不超过0.2;工作区域湿度均匀度不大于1.0%RH,湿度波动度不超过0.8%RH 提供温湿度场 7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7.1 校准项目 监控设备校准项目为外观检查、示值误差。7.2 外观检查 7.2.1 监控设备的外形结构应完好,型号和编号完整。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裂缝和变形等现象,传感器应封装良好。监控设备传感器所使用的保护管及引线应能承受相应的使用温度和湿度。具有超温报警功能的监控设备,超过其报警温度时应能正常报警。7.2.2 监控设备通电后数字显示应清晰、无叠字,不应存在不亮和缺笔画或无测量单位等现象,状态显示应清晰正确。7.2.3 具有记录打印功能的监控设备,在记录(打印)时不能有错记(打)、漏记(打)等现象。7.3 校准方法 根据被校监控设备的传感器外壳类型选择相应的校准方法。表 3 校准方法的选择 传感器外壳类型 校准方法 外売密封防水 外売有散热通风孔 外売密封防水、有散热通风孔 7.3.1 /7.3.2/注:“”表示用该校准方法,“/”表示不用该校准方法。7.3.1 温度校准方法 7.3.1.1 监控设备安装 5 校准时,按以下方式安装监控设备:a)监控设备的温度传感器外置且传感器线缆或插杆长度足以使温度敏感元件浸没于恒温槽均匀温区内,且受环境温度影响可忽略时,应按JJF1171-2007 的规定将温度传感器置于恒温槽中,数据采集部分置于恒温槽外;【JJF 11712007 温度巡回检测仪校准规范 6.6.5】b)监控设备的温度传感器外置且传感器线缆或插杆长度不足以使温度敏感元件浸没于恒温槽均匀温区内,或虽能足够浸没但因插杆导热性能优良导致受环境温度影响不可忽略,或温度传感器内置、数据釆集部分不密封时,应将其整体置于温度标准箱有效工作区内;c)整体密封的监控设备,可将其整体放入金属网兜并浸没于恒温槽工作区域内,或将其整体置于温度标准箱有效工作区内。7.3.1.2 校准点选择 校准点应均匀分布在整个测量范围的整度点上,原则上应包括零点、上限值和下限值在内,不少于 3 个点。用户有要求时,可按用户要求选择校准点。7.3.1.3 监控设备的示值误差校准方法 将恒温设备的温度设定在各被校温度点上,恒温设备的实际温度偏离校准点不超过0.2(温度标准箱不超过0.5)。恒温设备需稳定 20 min(温度标准箱稳定 30 min)以上。依次读取标准器和监控设备的数据,每间隔 2min 左右记录一组数据。监控设备 2 组数据的平均值与恒温设备实际温度的差值作为示值误差的校准结果。具有自动数据采集功能的标准器、电测设备和被校监控设备,应参照上面的方法进行读数。多通道监控设备,应分别对每一通道的示值误差进行校准。7.3.1.4 数据处理 7.3.1.4.1 标准铂电阻温度计做测量标准校准时,恒温设备实际温度实t按式(1)计算:6 ntttttdtdWWWtnn实 (1)式中:实t恒温设备实际温度,;nt校准点名义温度,;tW温度t时的电阻比,tWtR/Rtp;ntW由标准铂电阻温度计分度表给出的温度nt对应的电阻比;nttdtdW由标准铂电阻温度计分度表给出的温度nt对应的电阻比变化率,-1;tR标准铂电阻温度计在温度t时的读数平均值,。7.3.1.4.2 数字温度计做测量标准校准时,恒温设备实际温度实t按式(2)计算:标实ttt (2)式中:标t数字温度计读数的平均值,;t数字温度计的修正值,;7.3.1.4.3 监控设备示值误差t按式(3)计算:实ittt (3)式中:t监控设备的示值误差,;it 监控设备读数的平均值,;实t恒温设备实际温度,。7.3.2 温湿度校准方法 7.3.2.1 监控设备安装 将被校准的监控设备放入湿度发生器的测试室内或温湿度标准箱的有效工作区内。将精密露点仪的露点探头或引气管口置于湿度发生器或温湿度标准箱有效 7 工作区内的中心位置,并且与精密露点仪温度计位置相近。引气管应采用内径不小于 4mm 的聚四氟乙烯或不锈钢管,引气流量不超过 1L/min,环境温度应比湿度发生器或温湿度标准箱内露点温度高 5左右。7.3.2.2 校准点选择 温度校准点为:15、20、30。实际温度偏离校准点不超过0.5。湿度校准点为:20%RH、40%RH、60%RH、80%RH。校准顺序为:从低湿到高湿。实际湿度偏离校准点不超过2.0%RH。用户有要求时,可按用户要求选择校准点。7.3.2.3 监控设备的示值误差校准方法 校准时温度值设定为 20。当温度、湿度校准点达到设定值后再稳定 10 min,每间隔 2min 左右记录精密露点仪的温度、相对湿度值和被校准监控设备的温度、相对湿度显示值,共记录 2 组数据。具有自动数据采集功能的标准器、电测设备和被校监控设备,应参照上面的方法进行读数。多通道监控设备,应分别对每一通道的示值误差进行校准。如用户需要单独校准监控设备的温度部分可参考本规范 7.3.1 条。7.3.2.4 数据处理 计算出每个校准点下标准器和被校监控设备温度和湿度读数的平均值T标、T示和H标、H示。按式(4)和式(5)计算监控设备在每个校准点下的温度示值误差T和湿度示值误差H:T=T示-(T标+T)(4)H=H示-(H标+H)(5)式中:T标标准器温度读数的平均值,;T 标准器温度修正值,;T示监控设备温度读数的平均值,;H标标准器湿度读数的平均值,%RH;H 标准器湿度修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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