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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 0782022 代替DG/T 0782019 薯类收获机 2022-02-22 发布 2022-02-22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DG DG/T 0782022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4.1 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 2 4.2 样机确定 . 3 4.3 机型划分 . 3 4.4 涵盖机型 . 3 4.5 生产量和销售量 . 3 4.6 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 3 5 初次鉴定 . 4 5.1 一致性检查 . 4 5.2 安全性评价 . 6 5.3 适用性评价 . 8 5.4 可靠性评价 . 11 5.5 综合判定规则 . 12 6 产品变更 . 1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 15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 18 DG/T 0782022 II 前 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 0782019马铃薯收获机械及其修改单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0782019及其修改单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变更了大纲名称,由原来的马铃薯收获机械变更为薯类收获机械; 修改了大纲适用范围,由原来的“本大纲适用于马铃薯挖掘机和马铃薯联合收获机”修改为“本大纲适用于马铃薯(甘薯)挖掘机、马铃薯(甘薯)捡拾机、马铃薯(甘薯)联合收获机”;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申请方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修改了机型划分表; 修改了涵盖机型相关内容; 修改了被测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相关要求;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相关要求;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相关内容;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相关内容; 修改了综合判定表相关指标; 修改了产品变更相关要求; 修改了产品规格表相关内容; 删除了安全防护、安全信息及安全装备检查明细表; 修改了用户调查表相关内容。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782019和第1号修改单。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检验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赵永飞、周建东、刘志刚、陈磊、汪满珍、乔建伟、张增、郭海杰、李翔、陈莉君。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0782012、DG/T 0782016、DG/T 0782019。DG/T 0782022 1 薯类收获机 1 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薯类收获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马铃薯(甘薯)挖掘机、马铃薯(甘薯)捡拾机、马铃薯(甘薯)联合收获机的推广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NY/T 28462015 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马铃薯(甘薯)挖掘机 一次完成挖掘,将薯块与土壤分离并铺放或集于地表的机器(以下简称挖掘机)。包括悬挂式、牵引式和手扶直联式。 3.2 马铃薯(甘薯)捡拾机 将铺放于地表的薯块捡拾收集起来(含装袋)的机器(以下简称捡拾机)。包括悬挂式、牵引式和自走式。 3.3 马铃薯(甘薯)联合收获机 一次完成挖掘,将薯块与土壤分离并收集起来(含装袋)的机器(以下简称联合收获机)。包括牵引式和自走式。 3.4 小薯 最大长度尺寸小于25 mm的薯块。 3.5 明薯 DG/T 0782022 2 机器作业后,暴露出土层的薯块。 3.6 漏挖薯 机器作业后,没有被挖掘出土层的薯块。 3.7 埋薯 机器作业后,被挖掘出土层又被掩埋的薯块。 3.8 漏拾薯 挖掘出土层后,没有被捡拾起来的薯块。 3.9 损失薯 机器作业后,漏挖薯、埋薯和漏拾薯之和。 3.10 伤薯 机器作业损伤薯肉的薯块(由于薯块腐烂引起的损伤除外)。 3.11 破皮薯 机器作业擦破薯皮的薯块(由于薯块腐烂引起的破皮除外)。 3.12 收获薯 捡拾机和联合收获机作业后,被捡拾(输送)收集在薯箱内的薯块。 4 基本要求 4.1 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 产品规格表(见附录 A); b) 样机彩色照片(左前方 45、右前方 45、正后方、产品铭牌各 1 张); c) 用户名单(内容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产品型号名称、购机时间等,提供的用户应为作业一个季节以上,且分布在 3 个主要使用(销售)区域,数量为联合收获机和大型机至少 8 户,中、小型机至少 15 户); d) 配套发动机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要求的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复印件或环保信息社会公开文件复印件(适用时)。 DG/T 0782022 3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被涵盖机型提供 a)、b)、d)项材料。 4.2 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 12 个月以内生产的合格产品, 数量为 2 台, 其中 1 台用于试验鉴定,另 1 台备用,并由制造商按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试验地点,试验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试验结果无异议后,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在试验过程中,由于非样机质量原因造成试验无法继续进行时,可以启动备用样机重新试验。 当存在机型涵盖情况时,每种被涵盖机型由制造商各提供样机1台。 4.3 机型划分 按工作幅宽B划分机型大小,见表1。联合收获机不进行机型大小划分。 表1 机型划分 机型 挖掘机、捡拾机 大型 中型 小型 工作幅宽 B(cm) 180 cm 80 cmB180 cm 80 cm 4.4 涵盖机型 对结构型式、除茎除蔓装置型式、限深机构型式、挖掘装置型式、清选分离装置型式、输送装置型式、捡拾装置型式、接地行走方式和卸薯方式相同,仅工作幅宽有变化的中型、小型挖掘机和捡拾机进行机型涵盖,并按工作幅宽范围:B80 cm、80 cmB120 cm、120 cmB180 cm划分单元,申报单元内工作幅宽最大的机型为主检机型。被涵盖机型只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 4.5 生产量和销售量 申请推广鉴定产品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应符合表2规定。被涵盖机型的产销量不做要求。 表2 生产量和销售量要求 机型 生产量(台) 销售量(台) 联合收获机 8 8 挖掘机、捡拾机 大型 8 8 中、小型 15 15 4.6 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的准确度要求见表3。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度应与表3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表3 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1 长度 0 m5 m 1 mm 5 m 10 mm 2 质量 0 kg6 kg 0.1 g 0 kg100 kg 50 g 3 时间 0 h24 h 1 s/d 4 噪声 34 dB(A)130 dB(A) 级 DG/T 0782022 4 表 3 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续)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5 风速 0 m/s10 m/s 0.5m/s 6 土壤相对含水率 0%50% 2% 5 初次鉴定 5.1 一致性检查 5.1.1 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致性检查的检查项目、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见表4、表5、表6。制造商填报的产品规格表的设计值应与其提供的产品执行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所描述的产品技术规格值相一致。对照产品规格表的设计值对样机的相应项目进行一致性检查。主机型和被涵盖机型均应进行一致性检查,被涵盖机型一致性检查的全部项目结果均满足表4、表5、表6的要求时允许涵盖,否则取消该被涵盖机型。 表4 一致性检查项目、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挖掘机) 序号 检查项目 限制范围 检查方法 1 型号名称 一致 核对 2 结构型式 (悬挂式、 牵引式、 手扶直联式) 一致 核对 3 外形尺寸(长宽高)a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包容样机最小长方体的长、宽、高) 4 工作幅宽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挖掘机构切土处内侧板间距离) 5 限深机构型式(限深轮、其他) 一致 核对 6 挖掘深度调节范围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 7 除茎除蔓装置型式 一致 核对 8 挖掘装置型式 一致 核对 9 清选分离装置型式(振动筛、其他) 一致 核对 10 输送装置型式 (栅条链式、 皮带式、 其他) 一致 核对 11 输出方式(侧输出、后输出) 一致 核对 12 配套动力b 一致 核对 13 配套动力输出轴转速b 一致 核对 14 行走方式(轮式、履带式)c 一致 核对 15 发动机额定功率c 一致 核对 16 轮距d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同轴线上左、右车轮中心面之间的距离) 17 轮胎型号d 一致 核对 18 轮胎数量d 一致 核对 19 轨距e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同轴线上左、右履带中心面之间的距离) 20 履带材质(金属、橡胶、其他)e 一致 核对 21 履带板宽度e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 a 样机在硬化的检测场地上所有工作时可活动工作部件均置于收起(使样机外形尺寸最小)位置。 b 仅适用于悬挂式、牵引式。 c 仅适用于手扶直联式。 d 仅适用于轮式手扶直联式。 e 仅适用于履带式手扶直联式。 DG/T 0782022 5 表 5 一致性检查项目、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捡拾机) 序号 检查项目 限制范围 检查方法 1 型号名称 一致 核对 2 结构型式(悬挂式、牵引式、自走式) 一致 核对 3 外形尺寸(长宽高)a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包容样机最小长方体的长、宽、高) 4 工作幅宽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捡拾装置左右两侧最内侧距离) 5 捡拾装置型式 一致 核对 6 清选装置型式(振动筛、其他) 一致 核对 7 输送装置型式 (栅条链式、 皮带式、 其他) 一致 核对 8 薯箱固定锁紧机构型式 一致 核对 9 卸薯方式(即时装袋、集中装车) 一致 核对 10 配套动力b 一致 核对 11 配套动力输出轴转速b 一致 核对 12 发动机c 额定功率 一致 核对 额定转速 一致 核对 13 驾驶室型式(无、简易式、普通式、封闭式)c 一致 核对 14 轮距c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同轴线上左、右车轮中心面之间的距离) 15 轮胎型号c 一致 核对 16 轮胎数量c 一致 核对 a 样机在硬化的检测场地上所有工作时可活动工作部件均置于收起(使样机外形尺寸最小)位置。 b 仅适用于悬挂式、牵引式。 c 仅适用于自走式。 表 6 一致性检查项目、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联合收获机) 序号 检查项目 限制范围 检查方法 1 型号名称 一致 核对 2 结构型式(牵引式、自走式) 一致 核对 3 外形尺寸(长 宽 高)a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包容样机最小长方体的长、宽、高) 4 工作幅宽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挖掘机构切土处内侧板间距离) 5 限深机构型式(限深轮、其他) 一致 核对 6 挖掘深度调节范围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 9 清选分离装置型式(振动筛、其他) 一致 核对 10 输送装置型式 (栅条链式、 皮带式、 其他) 一致 核对 11 卸薯方式(即时装袋、集中装车) 一致 核对 12 配套动力b 一致 核对 13 配套动力输出轴转速b 一致 核对 14 行走方式(轮式、履带式)c 一致 核对 15 发动机c 额定功率 一致 核对 额定转速 一致 核对 16 驾驶室型式(无、简易式、普通式、封闭式)c 一致 核对 17 轮距d 允许偏差为 5% 测量(同轴线上左、右车轮中心面之间的距离) DG/T 0782022 6 表 6 一致性检查项目、限制范围及检查方法(联合收获机)(续) 序号 检查项目 限制范围 检查方法 18 轮胎型号d 一致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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