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13.100
C 6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4006.1—2021
医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第1部分:生物危害防护
Specifications of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selection for medical personnel
Part I: biological hazard protection
2021 - 03 - 04发布
2021 - 04 - 01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T 4006.1-2021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3
4.1 个体防护装备 3
4.2 医疗机构 3
4.3 医务人员 3
5 防护级别及个体防护装备选用参考 4
5.1 一级防护 4
5.2 二级防护 4
5.3 三级防护 4
6 个体防护装备种类、适用范围 5
6.1 头部防护用品 5
6.2 面部防护用品 5
6.3 呼吸道防护用品 5
6.4 手部防护用品 5
6.5 皮肤防护用品 6
6.6 足部防护用品 6
前 言
《医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分为3部分:
——第1部分:生物危害防护;
——第2部分:物理危害防护;
——第3部分:化学危害防护
本部分为《医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的第1部分。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肿瘤医院、苏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丹丹、时金艳、卞华慧、冯继峰、钱志远、施超、孔庆芳、沈元、陈沄渟。
6
医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第1部分:生物危害防护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务人员生物危害防护个体防护装备的基本要求、装备种类、适用范围、防护级别与选用参考。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生物危害防护的个体防护装备选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Z 98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
GBZ/T 213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GB 2890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 10213 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GB 14866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GB 1908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 24539 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通用技术要求
GB 30864 呼吸防护 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2903 个人防护用品术语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 30042 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名词术语
WS 233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442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
WS/T 511 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9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物危害 biological hazards
对人群健康有害的致病微生物、寄生虫、昆虫等以及所生产的生物活性物质统称。
3.2
分级防护 precaution level
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防护等级从低到高为一级防护、二级防护、三级防护。
3.3
个体防护装备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
医务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加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所有防护用品的总称。
3.4
防护眼罩 protective goggles
防止患者血液、体液等具有感染性物质溅入人体眼部的用品。
3.5
防护面罩 face shield
防止患者的血液、体液等具有感染性物质溅到人体面部的用品。
3.6
普通医用口罩 single-use medical face mask
符合YY/T 0969要求,在普通医疗环境中佩戴,对微小带病毒气溶胶或有害微尘的过滤效果显著,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的口罩。
3.7
医用外科口罩 surgical mask
符合YY 0469要求,覆盖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血液、体液、飞溅物等直接透过的口罩。
3.8
医用防护口罩 face protective mask for medical use
符合GB 19083要求,能阻止经空气传播的感染因子(直径≤5um)或近距离(<1m)接触经飞沫传播的疾病而发生感染的口罩。
3.9
隔离衣 isolation gowns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受到血液、体液和其他感染性物质污染,或用于保护患者避免感染的防护用品。根据与患者接触的方式包括接触感染性物质的情况和隔离衣阻隔血液和体液的可能性选择是否穿隔离衣和选择其型号。
3.10
医用防护服 disposable gowns
符合GB 19082要求,为医务人员在接触甲类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所穿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具有良好的防水、抗静电、过滤效率和无皮肤刺激性,穿脱方便,结合部严密、袖口、脚踝口为弹性收口。
3.11
自吸过滤式呼吸器 None-powered air-purifying respirator; NPAPR
靠使用者的呼吸压力差来获取空气的过滤式呼吸器。
3.12
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powered air-purifying respirator; PAPR
靠电动风机提供气流客服部件阻力的过滤式呼吸器,包括头罩式和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
4 基本要求
4.1 个体防护装备
4.1.1 个体防护装备质量、性能、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检验合格。
4.1.2 个体防护装备选择应以医疗机构工作场所职业暴露的识别和评价结果为基础。
4.1.3 个体防护装备应经过适用性评价,以确保适用于防护特定的暴露因素和暴露环境。
4.2 医疗机构
4.2.1 医疗机构工作场所存在职业暴露时,应选用个体防护装备。
4.2.2 医疗机构应优先通过工程措施控制存在的职业暴露,在工程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医务人员可能受到的职业暴露,在工程措施无法保障的前提下,应对相关场所进行职业暴露因素识别、检测与评价。
4.2.3 应向医务人员提供专人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并保持其性能。
4.2.4 应制定个体防护装备使用计划,对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分发、使用及培训作好记录,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验收,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2.5 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应对医务人员开展个体防护装备培训,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培训内容包括:
a) 职业暴露的性质和健康危害;
b) 相关法律、法规及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的重要性;
c) 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方法,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及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耗;
d) 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限制和失效判断方法;
e) 防护失效的原因;
f) 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的局限性与优缺点。
4.3 医务人员
4.3.1 需了解工作场所职业暴露的种类及危害程度。
4.3.2 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可能的暴露风险等级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4.3.3 在存在职业暴露的环境中应坚持佩戴正确选配的个体防护装备。
4.3.4 必要时对个体防护装备进行保养、清洁和维护。
4.3.5 及时向医疗机构管理者提出修理和更换个体防护装备的需求。
4.3.6 接受个体防护装备的相关知识培训,培训至少每年一次,培训内容同4.2.5。
5 个体防护装备种类与适用范围
5.1 头部防护用品
5.1.1 种类:帽子(分为可重复使用的布制帽子和一次性帽子)。
5.1.2 适用范围:进入污染区和洁净环境前、进行无菌操作等时应戴帽子。
5.2 面部防护用品
5.2.1 种类:防护眼罩、防护面罩等。
5.2.2 适用范围:
a) 眼睛、眼结膜及面部有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气溶胶等污染时应使用防护眼罩或防护面罩;
b) 近距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时应使用防护面罩。
5.3 呼吸道防护用品
5.3.1 种类:普通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
5.3.2 适用范围:
a) 一般诊疗活动,可佩戴普通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b) 医务人员在手术室工作或护理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或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时,或进入污染区域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c) 与病人近距离(1m以内)接触,或进行可能产生气溶胶、液体喷溅的操作时,呼吸道有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气溶胶等污染的风险,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5.4 手部防护用品
5.4.1 种类: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以下简称“一次性橡胶手套”)。
5.4.2 适用范围:
a) 进入污染区域、进行诊疗活动(当接触或可能接触血液、体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黏膜和非完整皮肤时)和实验室操作时,至少需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
b) 搬运有感染性疾病症状的患者和尸体、进行环境清洁消毒或医疗废物处理时,应加戴加长一次性橡胶手套,接触不同患者、手套污染严重或手套破损时及时更换并进行手卫生。
5.5 皮肤防护用品
5.5.1 种类:工作服(白大褂)、隔离衣、医用防护服、化学防护服和防水围裙等。
5.5.2 适用范围:
a) 下列情况应穿隔离衣:
1) 接触经接触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时;
2) 对患者实行保护性隔离时,如大面积烧伤患者、骨髓移植患者等患者的诊疗、护理时;
3) 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时。
b) 下列情况应穿医用防护服:
1) 医务人员在接触甲类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
2) 接触经空气传播或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喷溅时。
c) 下列情况应穿防水围裙:
可能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飞沫及其他污染物质喷溅,以及进行重复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清洗时。
5.6 足部防护用品
5.6.1 种类:工作鞋、长筒胶靴和靴套等。
5.6.2 适用范围:医务人员常规工作时应穿工作鞋,进入污染区域时应穿一次性防水靴套;若环境中有大量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时应穿长筒防水靴套或长筒胶靴。
6 防护级别与个体防护装备选用参考
6.1 一级防护
6.1.1 防护对象
无直接接触患者或患者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及其被污染物品的工作人员,如:
a) 污染区域外的一般医务人员或其它辅助人员;
b) 或在患者转运、诊疗、流调过程中预计不会接触患者或患者的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的工作人员。
6.1.2 防护装备
一次性帽子、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白大褂)、一次性隔离衣和一次性橡胶手套。
6.2 二级防护
6.2.1 防护对象
直接接触患者或可能接触患者少量血液、体液、呕吐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的人员。如:
a) 对患者进行一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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