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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60.10 Q 15 团 体 标 准 T/CSTM 00203-2020 净醛装饰型轻质隔墙条板 Light weight decoration partition panel with formaldehyde purification function 2020-06-22 发布 2020-09-22 实施 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 发布 T/CSTM 00203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与标记 .1 5 技术要求 .2 6 试验方法 .4 7 检验规则 .4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7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提供下载T/CSTM 00203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建筑材料领域委员会(CSTM/FC03)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建筑材料领域委员会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技术委员会(CSTM/FC03/TC04)归口。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提供下载T/CSTM 002032020 1 净醛装饰型轻质隔墙条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净醛装饰型轻质隔墙条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产品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 8 度及非抗震设防地区的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非承重内隔墙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9978.1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23451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574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JG/T 169 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通用技术要求 JC/T 1074 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净化效率 purification efficiency 在一定时间内,对比舱中某种有害物质浓度与样品舱该有害物质浓度差与对比舱有害物质浓度之比。 3.2 净化效果持久性 persistence of purification effect 试样进行过饱和试验后测定的净化效率。 3.3 净醛装饰型轻质隔墙条板 light weight decoration partition panel with formaldehyde purification function 具有产品结构与室内甲醛净化性能和装饰功能一体化的水泥基实心轻质隔墙条板。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提供下载T/CSTM 002032020 2 4 分类与标记 4.1 分类 根据净化性能分类: 类:甲醛净化性能不小于 85%,具有一定装饰功能的轻质隔墙条板,用代号表示; 类:甲醛净化性能不小于 80%,具有一定装饰功能的轻质隔墙条板,用代号表示。 4.2 标记 4.2.1 标记方法 净醛装饰型轻质隔墙条板按以下图示标记。 4.2.2 标记示例 板长为 2400mm,宽为 600mm,厚为 120mm 的类净醛装饰型轻质隔墙条板。 JQQB 2400600120 CSTM 00203-2020。 5 技术要求 5.1 主要原材料 主要原材料应符合 JG/T 169 的要求。 5.2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 GB 6566 的规定。 5.3 燃烧性能 燃烧性能应符合 GB 8624 中 A 级平板状建筑材料的要求。 5.4 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观应表面平整,无飞边毛刺,无贯通性裂缝,每板的板面裂缝(长度 50mm100mm,宽度 0.5mm1.0mm)不大于 2 处,无缺棱掉角。 净醛装饰型轻质隔墙条板的基板为灰白色,在进行表面装饰处理时,装饰面层色泽应均匀一致,接缝吻合。 5.5 规格尺寸 长度:1500 mm 2500 mm; 标准编号 板厚(mm) 板宽(mm) 板长(mm) 甲醛净化性能(、) 产品名称(JQQB)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提供下载T/CSTM 002032020 3 宽度:600 mm; 厚度:90mm;120mm;150mm;180mm;210mm。 注:可按供需双方约定要求生产其它规格尺寸,其相关技术指标应参照本标准相近规格尺寸产品的要求执行。 5.6 尺寸允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长度 5 2 宽度 2 3 厚度 1 4 板面平整度 2 5 对角线差 6 6 侧向弯曲 L/1000 (L 为长度尺寸) 5.7 物理力学性能 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板厚) 90mm 120mm 150mm 180mm 210mm 1 面密度/(kg/m2) 90 110 130 150 160 2 抗冲击性能/次 5 3 抗弯破坏荷载(板自重倍数) 1.5 2 4 抗压强度/MPa 3.5 5 软化系数 0.8 6 含水率/% 8 7 吊挂力/N 1000 (静置 24h 无宽度0.5mm 的裂缝) 8 干燥收缩值/(mm/m) 0.6 9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dB 35 40 45 50 10 传热系数/W/(m2K) 2.0 1.5 11 耐火极限/h 1 2 5.8 产品净化性能 产品净化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净化性能 项目 净化效率 类 类 甲醛 85% 80%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提供下载T/CSTM 002032020 4 5.9 产品净化效果持久性 产品净化效果持久性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净化效果持久性 项目 净化效率 类 类 甲醛 75% 70% 6 试验方法 6.1 甲醛净化性能试验方法 6.1.1 实验室标准实验条件 温度(20 2),相对湿度(50 10)%。 6.1.2 样品制作 试样尺寸:500mm500mm厚 25mm30mm;用铝箔胶带对底面和侧面进行包裹,仅留板面。 试样数量:4 个。 样品预处理:试样在标准实验条件下放置 24h。 6.1.3 试验方法 甲醛净化性能和净化效果持久性按 JC/T 1074 的规定进行。 6.2 产品试验方法 6.2.1 外观质量 按 JG/T 169 的规定进行。 6.2.2 尺寸允许偏差 按 JG/T 169 的规定进行。 6.2.3 物理力学性能 按 JG/T 169 的规定进行。 6.2.4 燃烧等级 按 GB 8624 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产品出厂应进行出厂检验。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提供下载T/CSTM 002032020 5 7.1.2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 外观质量、尺寸、抗冲击性能、抗弯破坏荷载、含水率。 7.2 型式检验 本标准第 5 章规定的技术要求项目为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下按 JG/T 169 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试生产定型鉴定时; b) 正常生产情况下,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空气声计权隔声量,耐火极限试验每三年检测一次); c) 产品主要原材料及用量或生产工艺有重大变更时; d) 停产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e) 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 7.3.1 组批规则 检验批以不同规格尺寸每 7000 块为一批,不足 7000 块按一批计。 7.3.2 抽样方案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抽样方法按 JG/T 169 的规定进行。 净化性能和净化效果持久性能的检测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应从提交检验的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四个样本,制作试样进行检验。 7.4 检验结果的判定 外观质量、尺寸、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JG/T 169 的规定进行。 净醛性能检验结果的判定: 当检验的每组试样的净化性能和净化效果持久性能均符合第 5 章规定时,该产品判为合格;均不符合第 5 章规定时,该产品判为不合格;有一项不合格时,需重新再抽取二组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各组试样均符合标准要求,则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包装或标签上应有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标准编号; c) 生产厂家名称、地址; d) 生产日期、批号和质量保证期; e) 产品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净含量; f) 商标; g) 运输与贮存注意事项。 8.2 包装 8.2.1 轻质隔墙条板包装宜采用软质材料以保护表面和边角,避免划伤、碰损和变形,在捆扎角处应衬垫硬质材料。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提供下载T/CSTM 002032020 6 8.2.2 安装配件用普通硬纸箱包装。 8.3 运输 8.3.1 轻质隔墙条板应用干燥防雨的运输工具, 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不得重压猛摔或与锋利物品碰撞,以避免破坏和变形。 8.3.2 安装配件在运输过程中避免扔摔、雨淋、保持包装完好。 8.4 贮存 8.4.1 所有系统组成材料均应防止与腐蚀性介质接触, 不应露天曝晒; 存放场地应防火、 干燥、 通风、防冻。 8.4.2 所有材料应按型号、规格分类贮存。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提供下载T/CSTM 002032020 7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晨创润科材料有限公司、中建材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关村人居环境工程与材料研究院、河南强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研究院、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阳腾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保国、王静、黄健、张琎珺、徐征、马碧娥、唐玉娇、崔敬轩、吴卫平、赵金平、杨占斌、潘启东、赵松海、王文战、吴红涛、王亮、杨新亚、付强、李相国、谭洪波、蹇守卫、刘宇清、张婷、江奇、吕阳、汪杰、刘晓海、金子豪、戚华辉。 _ 库七七 w w w .k q q w .c o m 提供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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