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pdf

上传人:丶三秋水(工作版) 文档编号:100379452 上传时间:2021-12-16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341.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 +”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简称 “职 教 20 条” ) 要求, 经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现就在院校实施 “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制度试点, 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 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按照高质量发 展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 长通道,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坚持政府引导、 社会参与, 育训结合、 保障质量, 管好两端、 规范中间,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强政府统筹规划、政 策支持、监督指导,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落 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 坚持学历教育 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促进书证融通。严把证书标准和人才质量两 个关口,规范培养培训过程。从试点做起,用改革的办法稳步推 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防控风险。 (二)目标任务(二)目标任务 自 2019 年开始,重点围绕服务国家需要、市场需求、学生 就业能力提升,从 10 个左右领域做起,启动 1+X 证书制度试点 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社会化机制招募职业教育培 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 ,开发若干职业技能等级 标准和证书。有关院校将 1+X 证书制度试点与专业建设、课程 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推进“1”和“X”的有机衔 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通过试点,深化教师、 教材、教法“三教”改革;促进校企合作;建好用好实训基地; 探索建设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 ,构建国家资历框架。 二、试点内容二、试点内容 (一)培育培训评价组织(一)培育培训评价组织 培训评价组织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建设主体, 对 证书质量、声誉负总责,主要职责包括标准开发、教材和学习资 源开发、考核站点建设、考核颁证等,并协助试点院校实施证书 培训。按照在已成熟的品牌中遴选一批、在成长中的品牌中培育 一批、在有关评价证书缺失的领域中规划准备一批的原则,面向 实施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相关工作的社会评价组织, 以社会化机制 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参与试点。试点本着严格控制数量,扶优、 扶大、扶强的原则逐步推开。地方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要热心支 持培训评价组织建设和发展, 不得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二)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社会需求、企业岗位(群)需求和职业 技能等级标准为依据,对学习者职业技能进行综合评价,如实反 映学习者职业技术能力,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评价 组织按照相关规范,联合行业、企业和院校等,依据国家职业标 准,借鉴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 要求等,开发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 国家标准化工作要求设立有关技术组织, 做好职业教育与培训标 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 创新标准建设机制, 编制标准化工作指南, 指导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 试点实践中充分发挥培训评价组织 的作用,鼓励其不断开发更科学、更符合社会实际需要的职业技 能等级标准和证书。 (三)融入专业人才培养(三)融入专业人才培养 院校是 1+X 证书制度试点的实施主体。中等职业学校、高 等职业学校可结合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开展培训评价 工作,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国家开放 大学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选择。 试点院校要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 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 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 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试 点院校可以通过培训、评价使学生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也可 探索将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等级考核统筹安排, 同步考 试(评价) ,获得学历证书相应学分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深化 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充分利用院校和企业场所、资源,与 评价组织协同实施教学、培训。加强对有关领域校企合作项目与 试点工作的统筹。 (四)实施高质量职业培训(四)实施高质量职业培训 试点院校要结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要求和相关专业建 设,改善实训条件,盘活教学资源,提高培训能力,积极开展高 质量培训。根据社会、市场和学生技能考证需要,对专业课程未 涵盖的内容或需要特别强化的实训,组织开展专门培训。试点院 校在面向本校学生开展培训的同时, 积极为社会成员提供培训服 务。社会成员自主选择证书类别、等级,在试点院校内、外进行 培训。新入校园证书必须通过遴选渠道,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 不得再引入。教育行政部门、院校要建立健全进入院校内的各类 证书的质量保障机制,杜绝乱培训、滥发证,保障学生权益,有 关工作另行安排。 (五)严格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证书发放(五)严格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证书发放 培训评价组织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考核与证书发放。 考核内容 要反映典型岗位(群)所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体现社会、市场、企业和学生个人发展需求。考核方式要灵活多 样,强化对完成典型工作任务能力的考核。考核站点一般应设在 符合条件的试点院校。要严格考核纪律,加强过程管理,推进考 核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要建立健全考核安全、保密制 度,强化保障条件,加强考点(考场)和保密标准化建设。通过 考核的学生和社会人员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六)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学分银行”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制度, 研制相关规范,建设信息系统,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 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学生和社会成员在按规定程序进入 试点院校接受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时,可按规定兑换学分,免修相 应课程或模块,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研究探 索构建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 (七)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与服务机制(七)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与服务机制 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培训评价组织监督、 管理与服务机 制。建设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专家库和招募遴选管理办法。本着公 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公示公告。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教育行政 部门和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要加强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 关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对 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培训评价组 织的行为同时接受学校、社会、学生、家长等的监督评价。院校 和学生自主选择 X 证书,同时加强引导,避免出现片面的“考 证热” 。 三、试点范围及进度安排三、试点范围及进度安排 (一)试点范围(一)试点范围 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等20个技能人才紧缺领域, 率先从10个左右职业技能领域做起。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院校进行备 案。试点院校以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 为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国家开放 大学等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示范(骨干、优质)高等职业学校 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入选学校要发挥 带头作用。 (二)进度安排(二)进度安排 2019 年首批启动五个领域试点,已确定的五个培训评价组 织对接试点院校,并启动有关信息化平台建设;陆续启动其他领 域试点工作。2020 年下半年,做好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研究 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组织实施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组织分工(一)明确组织分工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 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整 体规划、部署和宏观指导,对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工作 负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员会)负责协调指导职业教育与培训标准化建设。各省级教育行 政部门主要负责指导本区域 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会同省级 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激励教师参与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 将参 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与考核相关工作列入教师和教学管理 人员工作量范畴,帮助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省级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研究确定证书培训考核收费管理相关政 策。试点院校党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按有关规定加大资 源统筹调配力度。 (二)强化基础条件保障(二)强化基础条件保障 各省(区、市)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向参与实施试点 的院校倾斜,支持学校教学实训资源与培训考核资源共建共享, 推动学校建好用好学校自办、学校间联办、与企业合办、政府开 办等各种类型的实训基地。 要吸引社会投资进入职业教育培训领 域。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等方式,积极支持社 会资本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 型企业要积极参与实施培训。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各省 (区、 市) 和试点院校要加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 打造能够满足教学与培训需求的教学创新团队, 促进教育培训质 量全面提升。 要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师资培训纳入职业院校 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培训评价组织要组建来自行业企业、院 校和研究机构的高素质专家队伍, 面向试点院校定期开展师资培 训和交流,提高教师实施教学、培训和考核评价能力。 (四)建立健全投入机制(四)建立健全投入机制 中央财政建立奖补机制,通过相关转移支付对各省 1+X 证 书制度试点工作予以奖补。各省(区、市)要加大资金投入,重 点支持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方 面, 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 和考核工作。 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免除有关考核费用。凡未纳入 1+X 证书制度试点范围 的培训、评价、认证等,不享受试点有关经费支持。 (五)加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五)加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 建设 1+X 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开发集政策发布、过程 监管、证书查询、监督评价等功能的权威性信息系统。参与 1+X 证书制度试点的学生, 获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都将进入服务平 台, 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个人学习账户系统对接, 记录学分, 并提供网络公开查询等社会化服务, 便于用人单位识别和学生就 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 提升证书考核、培训及管理水平,充分利用新技术平台,开展在 线服务,提升学习者体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标准

版权所有:www.WDFXW.net 

鲁ICP备09066343号-25 

QQ: 200681278 或 33571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