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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务必阅读末页声明。 事件:事件: 6 月 2 日晚上, 华为公司举行 HarmonyOS 2 及华为全场景新品发布会, 正式发布 HarmonyOS 2 (鸿蒙) 手机操作系统。这意味着,鸿蒙系统将成为与苹果手机 iOS 系统、安卓系统并立的全球第三大手机操作系 统。 点评:点评: 鸿蒙鸿蒙系统系统2.0与与搭载搭载鸿蒙鸿蒙系统系统的的多多款款新产品新产品正式正式面世面世。2019年,华为正式发布操作系统HarmonyOS(鸿 蒙OS) ,是一款全新的面向全场景的分布式操作系统,将人、设备、场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将消费 者在全场景生活中接触的多种智能终端实现极速发现、极速连接、硬件互助、资源共享,用最合适的 设备提供最佳的场景体验。此次,华为发布的鸿蒙系统升级版本,主要对系统分布式能力的提升,包 括分布式的软总线、 分布式的数据管理和分布式的安全性。 HarmonyOS 2.0是全球第一个可实现大型软 件全解耦的系统,横向、纵向都可以解开。华为表示,未来将会继续保持对鸿蒙系统分布式能力的提 升,同时继续增加搭载系统的产品品类。 鸿蒙鸿蒙系统系统2.0为为家电家电产品产品升级升级注入注入新活力新活力。 鸿蒙系统的设计初衷是构建万物互联的智能世界, 其中智能 家居为主要板块之一,为家电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由于与华为无直接利益冲突,家电企业首当 其冲,成为了华为的合作伙伴。例如,在华为HarmonyOS 2.0发布会之前,美的集团已经率先发布了多 款搭载鸿蒙系统的家电产品,并表示美的今年将继续深化与鸿蒙系统的合作,实现全品类产品覆盖, 预计搭载鸿蒙系统的产品种类将接近200款,做到硬件和软件全方位升级。搭载鸿蒙系统,有助于提 高家电产品智能化程度,从而提升企业产品的溢价能力。 鸿蒙鸿蒙系统系统2.0将将推动推动智能智能家居家居加速加速发展发展,将将对对家家电电产产品品销销量量有有一一定定拉拉动动作作用用。目前社会消费习惯衍生 出来的“颜值经济” , “懒人经济” , “她经济” , “一人食”经济等,都反映出现代消费者对于消费升级 的追求。而此次家电企业联姻华为鸿蒙系统开启了智能家居的先河,即使消费者不购置同一品牌的家 电产品,仍可通过鸿蒙系统实现一键控制,克服了目前国内智能家居市场发展的重大瓶颈,从根本上 满足消费者在智能家居领域上的需求。在物联网时代的发展和“懒人经济”等因素的加持下,搭载鸿 蒙系统将会成为家电产品的新卖点,引领家电产品升级的新风向。从竞争格局来看,此次智能家居的 突破性进展,将使得与华为合作的家电头部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分品 类来看:小家电产品由于产品生命周期较短,更新换代的需求较高,因此搭载鸿蒙系统将会在较大程 度上拉动小家电产品的销量;对大家电和厨电而言,市场饱和度较高,产品需求主要为房地产市场拉 动的新增需求,预计短期内鸿蒙系统对其销量的推动作用将小于小家电产品。 投资策略投资策略:鸿蒙系统的诞生与升级,助力智能家居加速发展,推动家电行业持续成长。建议关注已经 或将要与华为建立合作的家电头部公司,如已推出了搭载鸿蒙系统产品的美的集团,已发布了搭载鸿 蒙系统产品的海尔智家、苏泊尔等公司。 风险提示风险提示:市场竞争加剧、新冠疫情恶化风险、产品销售不及预期、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等。 家用电器家用电器行业行业 推荐 (维持) 鸿蒙鸿蒙系统系统亮相亮相,助推助推智能家居智能家居发展发展 风险评级:中风险 华为发布鸿蒙系统事件点评 2021 年 6 月 3 日 魏红梅(SAC 执业证书编号:S0340513040002) 电话:0769-22119410 邮箱: 事 件 点 评 事 件 点 评 行 业 研 究 行 业 研 究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2 请务必阅读末页声明。 东莞证券东莞证券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评级体系:评级体系: 公司投资评级公司投资评级 推荐 预计未来 6 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市场指数 15%以上 谨慎推荐 预计未来 6 个月内,股价表现强于市场指数 5%-15%之间 中性 预计未来 6 个月内,股价表现介于市场指数5%之间 回避 预计未来 6 个月内,股价表现弱于市场指数 5%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行业投资评级 推荐 预计未来 6 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强于市场指数 10%以上 谨慎推荐 预计未来 6 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强于市场指数 5%-10%之间 中性 预计未来 6 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介于市场指数5%之间 回避 预计未来 6 个月内,行业指数表现弱于市场指数 5%以上 风险风险等级等级评级评级 低风险 宏观经济及政策、财经资讯、国债等方面的研究报告 中低风险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方面的研究报告 中风险 可转债、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方面的研究报告 中高风险 科创板股票、新三板股票、权证、退市整理期股票、港股通股票等方面的研究报告 高风险 期货、期权等衍生品方面的研究报告 本评级体系“市场指数”参照标的为沪深 300 指数。 分析师承诺:分析师承诺: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在 所知情的范围内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不受本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利益相关者的干涉和影响。本人保证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无任何利害关系,没有 利用发布本报告为自身及其利益相关者谋取不当利益,或者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前泄露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观点。 声明:声明: 东莞证券为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观点均为合规合法来源且被本公司认为可靠,但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 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 值及投资收入可跌可升。本公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 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或单位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 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需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据此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和作者无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 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本公司及其所属关 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 投资银行、经纪、资产管理等服务。本报告版权归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内容提供方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许可,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如引用、刊发,需注明本报告的机构来源、作者和发布日期,并提示使用本报告 的风险,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证券研究报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东莞证券研究所东莞证券研究所 广东省东莞市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24 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 (0769)22119430 传真:(0769)22119430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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