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标准
TGPS24-2000
茅坪溪防护土石坝坝体填筑单元
工程质量检测及评定标准
(试行)
2000-04-01发布 2000-04-01实施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发布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标准
茅坪溪防护土石坝坝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检测及评定标准
TGPS24-2000
1 总则
1.1 本标准适用于三峡工程茅坪溪防护土石坝清基及坝体填筑等工程项目。
1.2 大坝基础处理、常态混凝土和心墙沥青混凝土浇(铺)筑,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及三峡工程相应标准及规定。
1.3 本标准是评定坝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统一尺度,包括组成单元工程各工序的质量标准和单元工程的质量标准。
2 坝基及岩坡处理
2.1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2.2 一般原则和要求
2.2.1 坝基与岸坡处理系隐蔽工程,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
2.2.2 茅坪溪防护土石坝坝体填筑坝基及岸坡处理单元工程质量标准,由坝基及岸坡清理、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等两个工序的质量标准组成。
2.2.3 坝基和岸坡处理过程中,应系统地进行地质描绘、编录。对于非岩石部位坝基,清基后应按50~100m正方形检查网进行取样检验,局部可加密至15~25m,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样品妥善保存,详作记录。检验深度一般应深至清基表面以下1m,若方格网中土层不同,亦应取样。
2.2.4 坝体与岸坡必须采用斜面连接,严禁将岸坡清理成台阶式,更不允许有反坡(除非设计另有要求)。岸坡上清基道路以及坝体填筑中在岸坡上形成的施工道路均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2.2.5 岩坡清理不应在其下部坝体填筑时进行,宜按15~20m高程分阶段清基。清出的废料,应运至坝外指定位置。
2.3 坝基及岸坡清理
2.3.1 保证项目
(1)应将树木、草皮、树根等对基础有害植被、腐植土及乱(孤)石、坟墓以及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全部清除。
(2)应将不能作为土坝基础的冲积物、坡积物及残积物清除干净并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
(3)坝区范围内的地质深孔、井洞、试坑及坝基洞穴、基础泉眼应认真处理。
2.3.2 允许偏差项目
坝基及岸坡清理范围、清理边坡,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2质量要求。
2.3.3 坝基及岸坡清理质量标准
(1)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 90%的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内。
(2)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90%的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内。
2.4 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
2.4.1 保证项目
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包括基础泉眼及大的裂隙渗水带均须做好反滤导水设施或有效堵截,保证坝基回填土不在水中施工。
表2.3.2 坝基及岸坡清理允许偏差项目质量要求
项次
项目
质量标准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及检测数量
人工施工
机械施工
1
长、宽边线清理范围
坝基及坡脚线外侧10m
0~50cm
0~100cm
经纬仪与拉尺检查,所有边线均需量测,每边线测点不少于5点
2
清理边坡
坡度1:0.75
不陡于设计边坡
每10延米用坡度尺量测一个点;高边坡需测定断面,每20延米一个断面
2.4.2 基本项目
经过处理的坝基与岸坡渗水,应达到如下质量要求:
合格:在回填上范围内水源基本切断,无积水、无明流。
优良:在回填上范围内水源切断,无积水、无明流。
2.4.3 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须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须符合相应的优良质量标准。
2.5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坝基及岸坡清理、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各工序的质量评定均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坝基及岸坡清理、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各工序的质量评定均达到优良质量标准。
3 坝体填筑
3.1 单元工程划分:按设计或施工确定的填筑区、段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填筑层为一个单元工程。
3.2 填料性质要求
(1)风化砂:不得含有草皮、树根、腐植土等有机物质,控制含泥量≤12%(指粒径≤0.074mm部分),最大粒径20mm,压实后于5mm颗粒含量≥20%。
(2)风化砂混合料:又称可利用料,为风化砂和石碴混合料组成的一种混合料,要求级配连续,压实后大于5mm颗粒含量在30%~70%之间,其中粒径20mm~400mm的颗粒含量≤35%,最大粒径400mm,全料中粒径≤20mm部分含泥量≤12%。
(3)石碴混合料:由含少量全强风化带的弱风化及以下各带岩石组成,填料中不得含有粘壤土块、植物根茎等有害物质,级配良好,最大粒径500mm,大于5mm颗粒含量为50%~80%,含泥量≤6.5%。
(4)石碴料:由爆破开挖的弱风化和微新岩石组成,要求石质较坚硬,不易软化破碎,级配良好,最在颗粒粒径600mm,大于5mm颗粒含量大于70%,含泥量≤5%。
(5)堆石料:采用比较新鲜坚硬、组织均匀的碎石及块石,抗压强度不小于80~100Mpa,级配较好,粒形方正,针片状含量≤15%,最大粒径1000mm。
3.3 料场复查与规划
3.3.1 坝体填筑取料前,应对合同文件中提供的料场以及施工中经有关方面同意变更的新料场进行复查与规划等工作。
3.3.2 料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料场的开采条件、有效储蛳、弃料数量以及开采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压实特性,复查完毕应提交料场复查报告。
3.3.3 核查开采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压实特性。
3.4 施工试验与坝料加工
3.4.1 施工试验是坝体正式填筑前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包括反滤料及过渡料掺配加工试验、石料场爆破试验和各种坝料现场碾压试验。试验选料及方法应符合大坝正式施工条件,具有代表性。施工中因材料或料场变更以及碾压机具更换等,都应重新进行相关施工试验。
3.4.2 风化砂、石碴料、石碴混合料碾压试验可在坝内或坝外进行,过渡料及反滤料掺配和压实试验,应在坝外进行。
3.4.3 碾压试验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工艺流程、铺料方式、碾压方式、碾压机具性能等,校核修正设计初步确定的技术指标。通过碾压试验,提出更为合理的质量控制方法和碾压参数,制定有关的施工技术规程。
3.4.4 石碴料及石碴混合料中超径石应在料场剔除或解炮,个别上坝超径石应在铺料时剔出。心墙过渡料及反滤料应用经筛分后的砂砾料或人工碎石掺配,配制好的合格料应单独堆放,避免分离、污染。
3.4.5 坝料开采中废料应运至指定的位置堆放。堆放位置及高程应不影响后续工程的正常施工与运行。由三峡主体工程基础开挖供料时应有调节备料场,以解决挖填进度不配套的矛盾,并能有效处理不合格料。
3.5 坝体填筑实施原则及要求
3.5.1 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参数见表 3.5.1。质量控制环节应遵循:材料性质及施工机具性能-----铺填层厚及含水量-----碾压遍数及碾压方式-----压实干密度,上一环节满足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环节施工。现场压实干密度要求值(如表3.5.1)应根据填料级配变化适时调整。
表3.5.1 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参数表
项目
填料
碾压
机械
有效碾重(t )
行驶速
度(km/h)
铺填层
厚(cm)
含(洒)
水量(%)
碾压遍
数(遍)
压实
标准
压实干
密度(t/m3)
取样
频率
风化砂
振动碾
17
<4
60
8~12
8
压实度0.98
≥1.94
1次/1000m2
可利用料
振动碾
17
<4
60
6~9
8
压实度0.98
<20mm部分≥1.94
1次/1000m2
石碴混合料
振动碾
17
<4
60~80
6~7
8
压实度0.98
≥2.10
1次/1000m2
石碴料
振动碾
17
<4
80
(洒)
25~30
8
孔隙率20~25%
≥2.15
1次/1000m2
堆石料
振动碾
17
<4
100
充分洒水
8
孔隙率20~30%
≥2.2
1次/1000m2
心墙过渡料
振动碾
2.7
<4
20
湿润
8
相对密度0.75
≥2.15
1次/1000m2
排水垫层及反滤料
振动碾
17
<4
同坝体分层上升
湿润
8
相对密度0.8
相应值
1次/1000m2
表注:干密度每层测点不小于10个(风化砂、石碴料、石碴混合料),渐至坝顶处每层(单元)不宜少于5个;测点中应至少有1~2个点分布在设计边坡线以内30cm,或与岸坡接合处附近;每个单元至少两个测点。
3.5.2 填筑方式:风化砂及可利用料宜采用进占法;石碴混合料、石碴料及堆石料可用进占法或后退法,也可采用二者结合的综合法。为控制填筑层厚,卸料处应设层标尺。每一填筑层碾压后,应按2020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层厚。
3.5.3 坝面填筑材料应分区明确,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在同一水平层各填筑区内材料不能混填。同层不同区之间结合部位须遵循先填较粗一种料,后填较细一种料的原则,而坝体与岸坡结合处,则应按设计要求先填岸坡垫层料,再填临近坝壳料。
3.5.4 铺料时,推土机平料应沿碾压方向及分区线方向进行,不得发生粗粒料集中现象,尤其是不同填料分区的接合部位。石碴料或石碴混合料与反滤层、排水垫层和心墙过渡层的接合带宜控制最大粒径不大于300mm,确保接合部位的填筑质量。
3.5.5 碾压宜采用进退错距法。分段、分条带施工时,相邻两段9条带)碾迹应保证搭接,顺碾压方向搭救接长度不小于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不小于1.5m。禁止重型碾压机械碾压心墙过渡料。
3.5.6 碾压层面大,需分条带施工时,应标示条带边线及搭接区。为保证沉降完成后坝体达到设计断面有设计断面内填筑压实满足要求,铺筑时上、下游坝坡应留有足够的余量,且削坡后临近坡面约30cm(水平)范围内的压实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干密度的98%。
3.5.7 整个填筑坝面宜均衡上升,且沥青混凝土心墙及两侧过渡料施工面宜略高于上、下游坝壳填料(不超过40cm),以防坝面积水。坝体填筑可分台阶施工,但台阶端头应留足3m宽踩头。
3.5.8 沿两岸坡应分高程设置截水沟,将岸坡雨水、渗水及施工废水排出坝外,禁止泥水冲击、污染心墙过渡料及坝基排水垫层。
3.5.9 进场道路应高于周围地面,排水通畅,禁止路面有泥水积聚。坝区内岸坡上施工道路尽量依山势地形布置,减少挖填量。填筑道路的风化砂及有害植被不能污染已清理的坝基或填筑的坝体。
3.6 大坝填筑质量检查内容和质量标准:见表3.6。
一、保证项目
项 目
质量标准
填料性质、颗粒级配、砾石、含泥量
符合3.2
碾压参数、洒水情况
表3.5.1
分区及与岸坡接合、碾压搭接
符合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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